1955年春,北部湾白龙尾岛,岛上最后一批居民准备离开临时驻地时,最难处理的并不是行李,而是祖屋、渔网和庙里的香炉。
这座岛不大,距离海南八所港、越南海防一带大致都是数十海里。对地图上的国家而言,它只是北部湾中的一个坐标;对曾经生活在那里的人而言,却是能够晒盐、捕鱼、种瓜、祭神和安葬先人的地方。
白龙尾岛,也被称作浮水洲岛,越南称为白龙尾岛。它位于北纬20度01分、东经107度42分附近,扼守北部湾中部。岛屿本身没有大河,也没有宽阔平原,真正重要的是它的位置,以及由此延伸出的渔场、航道和海上管辖范围。
“借给越南”这个说法,在民间流传很广。
但从现有公开史料看,事情并不是一份写明期限、可以按时收回的借用合同。1957年,中国将白龙尾岛交由越南民主共和国管理,后来越南持续对该岛实施行政管辖。问题也由此变得复杂:这究竟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管理移交,还是主权意义上的转让?双方对此并没有共同认可的解释。
一座岛,先要看它曾经住过谁
在近代以前,北部湾就是中国南部沿海渔民活动频繁的海域。海南、广东、广西一带的渔民,常根据季风和鱼汛往返海岛。海上活动未必都留下行政档案,却会在庙宇、墓葬、族谱、碑刻和生产遗迹中留下痕迹。
这类材料有一个特点。
它们不如条约那样整齐,也没有明确的边界线,却能说明某个群体是否长期出现,是否形成稳定社区,是否把岛屿纳入自己的生活秩序。
据相关地方资料记载,19世纪后期,岛上已有来自海南的居民活动。1877年,也就是清光绪三年,符建明、符怀积等人曾修缮岛上庙宇中的铁钟。庙内供奉天妃娘娘、伏波将军等神祇,这种信仰组合与中国南方沿海渔民的海上生活有明显联系。
铁钟不会自己证明主权。
但它能证明,至少在那个时代,岛上存在有组织的华人居民和具有延续性的民间社会。对靠海谋生的人来说,庙宇不仅是祭祀场所,也是出海前祈求平安、归来后报谢神明的公共空间。
岛上的生活并非只有捕鱼。
有居民回忆类材料提到,岛上曾有相对固定的居住点,居民之间以渔业、种植和简单贸易维持生活。渔船靠岸,妇女晒鱼,孩子在简陋屋舍之间长大,庙宇和水井则构成村落最容易辨认的公共标志。
这些细节看似琐碎,放进领土争端中,却有特殊意义。
白龙尾岛的名称变化,也与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殖民统治有关。
法国当年控制的是印度支那殖民地。它可以在殖民体系内划分行政区域,也可以派人巡查、征税和发布命令,但这些行为在殖民统治结束后如何继承,必须结合当时的条约、实际控制和国际法原则来判断。
两种解释的分歧,恰恰说明条约不是万能钥匙。
越南还曾把北仑河口竹山一带的历史管辖作为参照,试图说明中国在边界问题上的既有处理方式。中国方面则认为,陆地边界附近的行政安排,不能直接套用于北部湾岛屿。
这就牵涉一个专业问题:陆地边界和海上岛屿的法律判断,规则并不完全相同。
陆地边界通常依靠条约界线、山河走向和历史行政管辖确认。岛屿主权则要考察发现、先占、持续管理、居民活动、外交抗议以及后续国家行为。到了现代,还要结合海洋法体系,区分岛屿主权、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等不同概念。
1950年代的交接,为什么成了争议核心
1943年,日本占领白龙尾岛。1945年日本战败后,北部湾局势重新变化。1946年,法国势力恢复对相关地区的控制,岛屿的行政归属再次受到殖民战争和内战局势影响。
1949年以后,中国大陆沿海的军事与政治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国民党军队及其残余力量在北部湾一带活动,岛屿也曾被作为据点或转移地点。1950年前后,相关人员撤往岛上,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小冲击。
岛上的普通人没有太多选择。
1954年,部分岛民被带往南越。到1955年中国方面接管岛屿时,岛上据记载尚有249名居民,居民主要为汉族。这个数字并不大,却说明白龙尾岛曾经存在较为完整的中国居民社会。
1955年之后,岛屿进入新的管理阶段。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方面曾对岛上居民进行安置,并加强北部湾海上管理。两年后的1957年,中国将白龙尾岛交给越南民主共和国管理。
这里必须把两个概念分开。
关于1957年交接的具体法律形式、是否存在完整协议、协议中有没有主权措辞,公开叙述并不完全一致。正因为材料存在差异,后来双方才会对这段历史产生截然不同的解释。
越南方面倾向于把1957年的交接视作中国对越南主权的确认。中国方面则长期认为,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行政管理安排,并不意味着放弃主权。
如果当时有一份双方明确认可的海上边界条约,争议或许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程度。遗憾的是,历史并没有留下一个能够让双方共同接受的简单答案。
从一座岛,延伸到整片北部湾
白龙尾岛的价值,不只是岛上那几平方公里土地。
按照海洋法的一般规则,拥有岛屿主权的一方,可能据此主张一定范围的领海,并在符合条件时影响更广阔海域的管辖安排。对于北部湾这样面积相对有限、沿岸国家距离较近的海域,一座岛屿的位置会影响渔场划分、航行路线和海上执法范围。
也就是说,争夺的并非单纯一块陆地。
它还关系到渔船能否进入传统作业区,海警能否进行巡航,资源开发是否需要对方同意,以及两国在北部湾的战略纵深。
1990年代以后,中越陆地边界问题逐步通过谈判处理。2000年,中越签署北部湾划界协定,对北部湾海上边界作出安排。值得注意的是,北部湾划界协定解决的是两国在北部湾的海上边界划分,并不等于白龙尾岛主权争议自动消失。
这正是很多讨论容易混淆的地方。
海上边界划定,可能承认某种现实管辖线;岛屿主权争议,则涉及岛屿本身究竟属于谁。两者有关联,却不能完全替代。
越南在白龙尾岛设立行政建制、部署海岸警卫力量、改善港口和基础设施,属于现实管辖行为。中国方面则通过外交声明、海上巡查和相关研究持续表达主权立场。
国际争端中,现实控制会产生政治影响,但现实控制本身也不必然等于历史主权已经被另一方合法放弃。它只能说明争议在现实层面已经形成新的格局。
赤瓜礁之后,争议不再停留在纸面
白龙尾岛并不在南沙。
但它与赤瓜礁之间存在一个共同背景:中越双方都在努力把历史主张转化为实际存在。岛礁上是否驻守人员,附近海域是否有巡逻船,渔民能不能长期作业,都会被纳入主权与管辖的证明体系。
这里有一个冷峻的现实。
外交声明可以重申立场,却无法替代双方共同签署的划界协议;军事存在可以强化控制,却不能自动消除另一方的法律抗议。历史和现实因此形成拉扯。
进入21世纪后,越南逐步加强海上巡逻,扩大海警和渔业管理能力,并通过渔业补贴鼓励渔民前往南海相关海域作业。对越南而言,渔民活动不仅是经济问题,也被赋予了维持海上存在的意义。
中国方面同样加强了海警巡航、渔业管理和海上执法。在2013年发生的西沙海域渔船事件中,中国方面曾使用信号弹进行警告。此类行动反映出海上摩擦已经从军舰对峙,扩展到海警、渔船和执法船共同参与的灰色地带。
所谓灰色地带,并不是没有规则,而是双方都尽量避免直接进入全面军事冲突,同时不断测试对方的执法底线。
这种方式更难处理。
军舰交火往往有明确起点,渔船碰撞、驱离、伴航和喊话却容易反复发生。每一次事件都可能被纳入国内舆论和外交叙事,累积成更大的政治压力。
白龙尾岛的现实控制,能否改变历史争议
目前,白龙尾岛由越南实际控制和管理,岛上建有行政、港口及基础设施。越南将其视为本国行政单位的一部分,并不断强化岛上居民、海上执法和防务存在。
双方争论的焦点,已经从“谁曾经到过”发展到“谁在持续管理”,又从“谁在管理”延伸到“这种管理是否得到法律认可”。
普通渔民受到的影响最直接。
过去按照鱼汛出海,可能只需要考虑风浪和渔获;当海上管辖范围被重新划定后,还要面对证件、许可、巡逻、驱离和扣押风险。对小型渔船来说,海上边界不是地图上的细线,而是某一天能不能安全返航。
有意思的是,白龙尾岛争议并不完全等同于中越关系的全部。
两国在陆地边界、贸易、交通和历史合作方面也有复杂互动。海上问题之所以格外敏感,是因为它同时连接资源、军事、民族记忆和国际战略。任何一项单独处理,都可能被另一项牵动。
中越两国都不愿看到海上冲突失控,却也不可能轻易放弃已经形成的立场和管辖安排。于是,外交抗议、海上巡航、渔业活动与军事部署并行存在,争端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又始终没有真正消失。
在北部湾有限的海域里,一座岛屿承载的并不是单一答案。它既有渔民的生活史,也有殖民边界的遗产;既有冷战时期的政治安排,也有今天海上执法和资源竞争留下的现实压力。争议尚未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法律结论,岛上的行政旗帜却早已随着数十年的实际管辖固定下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