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的各位老乡注意了,一条和债务、车子息息相关的重要通知,一定要认真看完,赶紧转发给身边有可能涉及的亲友,别等到惹上麻烦才后悔!
很多南通朋友一直存在一个很大的误区:车子被法院查封,无非就是不能过户、不能买卖,日常照样开,根本不用放在心上。今天我结合南通中院最新发布的通告,跟大家把这件事讲透彻,千万别心存侥幸。
不少民间借贷、工程款、工资纠纷案件里,债权人好不容易打赢官司,拿到生效判决,却迟迟拿不到一分钱。问题出在哪?不少被执行人名下明明登记有车辆,法院依法完成查封,车子却依旧自己掌控、正常使用,不肯配合移交法院拍卖变现。债权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
按照南通中院最新通告要求:名下有被法院查封、还没有扣押车辆的被执行人,请在8月7日之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移交查封车辆。
真的有特殊难处,没办法按时交车,也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在截止日前提交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要玩消失、刻意回避。
重点敲个警钟,逾期拒不交车,后果一步比一步严重!
超过8月7日,没有正当理由也不主动沟通配合,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惩戒手段: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还可以依法罚款、实施司法拘留。一旦刻意藏匿、转移查封车辆,阻碍法院执行,情节严重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咱们南通本地早就有真实案例。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偷偷藏匿查封车辆,以为法院找不到就万事大吉,最后不仅钱还是要还,自己还承担了刑事处罚,得不偿失。
说实话,法院给出这个缓冲期限,也是给大家主动化解问题的机会。只要在期限之内主动上交车辆、积极协商履行债务,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酌情从宽处理。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不断加重自身负担。
在这里也多说一句,不光被执行人要看。如果大家身边有朋友涉及这类情况,帮忙互相转告。同时,如果市民发现查封车辆线索,也可以向法院积极提供,助力执行工作,帮助更多普通人拿回欠款。
很多老百姓一辈子都碰不上官司,不清楚查封车辆相关法律规定,很容易踩坑。不要想当然觉得“车在自己手上就没事”,现在执行力度持续加强,各类车辆查控手段越来越完善,刻意隐匿财产根本行不通。
距离8月7日截止日越来越近,时间不等人。相关人员抓紧主动对接执行局,协商解决方案。不要等到被拘留、面临刑事追责,才幡然醒悟,到时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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