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在基层法院做书记员,每天要对接形形色色的当事人。
我特别清楚,但凡走到诉讼这一步,没人心里是轻松的。大家要么憋着委屈,要么满心焦急,对案件进度、处理结果有情绪、有疑问,都是人之常情。
但工作久了,我也想诚恳地跟所有打官司的朋友说句心里话:
很多当事人的不满和怒气,其实都错发给了书记员。
我们看着在法院工作,实则只是普通流程岗,手里几乎没有任何自主权限,真的承担不起大家的期待,更改变不了案件的走向。
一、案件判决的一切决定权,和书记员毫无关系
很多人对法院岗位有误区,觉得只要是院内工作人员,就能影响案子、左右结果。
可真实的工作分工,界限非常清晰。
从案件事实认定、责任划分,到最后的裁判文书撰写、判决结果敲定,全程都是承办法官独立审理、独立把控。
而我们书记员的工作,全部集中在前置辅助和事后整理:
通知开庭、文书送达、庭审记录、装订卷宗、整理材料。
全程只执行、不决策,只跑腿、不判断。
案件怎么判、能不能赢、能不能改结果,我们说了不算,甚至很多时候在判决出来前,我们也不清楚最终裁判思路。
大家希望我们帮忙传话、通融、争取结果,真的是超出了我们的岗位职责,有心无力。
二、主动打电话沟通调解,不是偏袒,只是例行工作
这是日常工作中,最容易让当事人产生误会的环节。
很多案子根据办案流程,都会例行询问双方调解意愿。很多当事人接到电话,一听“协商、让步、和解”,第一反应就是抵触、反感,觉得我们是帮对方施压、刻意偏袒另一方。
其实完全不是这样。
每一通调解沟通的电话,都是按照庭内统一流程、根据法官安排推进的常规工作。
我们只是负责如实登记双方意愿、传递沟通信息,不带任何个人立场。
愿意调解、拒绝调解、有什么诉求,大家都可以坦然告知。
不用带着对抗心态,更不用觉得我们在针对你。
一通例行工作电话,真的代表不了任何偏向。
三、大家的诉讼情绪,真的不该宣泄在书记员身上
打官司耗时、费心、耗精力,谁遇到纠纷都难免压抑、烦躁。
我非常理解大家想要找人倾诉、想要发泄不满的心情。
但现实是:书记员是整个诉讼流程里,最无力解决问题的人。
很多当事人会把对案件进度、审理方式、对方当事人的不满,全部发泄在对接工作的我们身上。
质问、指责、情绪化抱怨,每天都在经历。
可我们只是按流程办事的执行者,改变不了排期、改不了规则、更改不了裁判结果。
对着我们发泄情绪、争执对立,既解决不了案件问题,还会耽误正常流程推进,最后耽误的还是自己的案子。
四、所有工作都是按规执行,没有个人私心,没有操作空间
很多人会觉得,流程快慢、通知早晚,是书记员人为拿捏。
实际基层办案,所有环节都有严格程序要求,每一步都要依规推进。
什么时候送达、什么时候排庭、什么时候反馈进度,全部有固定规范和法官安排。
我们既不敢私自拖延,也没有权限私自加急。
本本分分完成每一项对接工作,就是我们全部的工作内容。
没有特权、没有偏爱、也没有任何可以自主操作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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