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
关键词
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基本情况
8月1日,紫帽镇执法人员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紫帽镇湖盘村汪某存在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现依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汪某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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