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

关键词

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基本情况

8月1日,紫帽镇执法人员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紫帽镇湖盘村汪某存在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现依据《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汪某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