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邱超奕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以下简称《规程》)。什么是企业年金?新发布的《规程》对用人单位和职工有什么影响?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和社保专家等。

企业年金是什么

企业年金是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通过“投资于人”提高薪酬激励效果,稳定职工队伍,提高单位竞争优势。对于职工个人来说,有利于增加老年收入渠道,实现养老和投资融合互促,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增强消费信心。

职工如果离职或“跳槽”,自己的企业年金权益是否会消失?需要强调的是,职工的企业年金权益会被年金管理机构安全保管,不会受流动就业等因素影响,能够确保实现补充养老功能。

如何转移接续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主要指职工出于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在不同企业年金计划之间转移,或在同一集合计划的不同委托人之间转移的业务。

《规程》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规程》,职工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 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机构和企业年金理事会通过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信息平台,接受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及数据交互,向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朱俊生分析,过去职工在变更工作单位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程序较为复杂,不同计划之间衔接成本较高,部分职工甚至形成多个长期闲置的账户,影响了个人权益管理和制度体验。新的《规程》建立了全国统一线上申请渠道,依托第二支柱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交互和资金划转,形成“个人申请、机构办理、系统流转”的新模式,大幅降低了个人办理成本,提高了制度运行效率,使企业年金具备了类似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携带性,更能匹配劳动力市场发展需要。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对于职工来说,《规程》将改善服务体验。今后职工工作调动要转企业年金,只需要自己在平台一键发起账户归集,平台就会自动调取信息、识别新老单位和管理人,实现进度可视化、可追踪。职工不用像以前那样四处跑腿,找老单位办完转出,再催新单位办缴费。

如何分配、获益和领取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企业年金投资取得了不错的收益。以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25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截至2025年底,该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规模接近1.5万亿元,受托管理服务企业超4.3万家,职工人数超834万人。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方面,截至2025年底,该公司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规模为5251.55亿元,共管理910个组合;近3年单一计划含权益类组合累计收益率为12.45%;近3年单一计划固收类组合累计收益率达11.85%。

对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来说,将如何分配和获得收益?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制,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管理,采用份额法记录个人账户权益,根据企业年金基金单位净值,按周或者按日将投资收益足额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企业年金,或者全部(部分)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朱俊生表示,企业年金本质上是职工长期养老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规程》明确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已经归属于职工个人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以及相应投资收益均可随账户转移,并进一步强化企业年金基金独立于企业、个人和管理机构自身财产的信托管理原则。这有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年金个人权益属性的认知,推动职工逐步形成“企业年金是个人长期养老财富”的理念,从而提升制度认同感和参与积极性。

《 人民日报 》( 2026年08月02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