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咱们现在吃鲤鱼,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
红烧、清蒸、酱焖,各种做法随便来,啥时候想吃都没问题,怎么烧都鲜。
可你要是穿越回唐朝,别说吃了,就算你敢捞、敢卖、敢端上桌,全是违法行为。
轻则打六十大板躺上数月,重则被判大不敬之罪。
今天咱就聊聊史上最憋屈的鱼,只因一字谐音,直接变身大唐“皇家鱼”,当年究竟为啥碰都碰不得?
鲤鱼肉质鲜美、做法繁多,是一道绝佳的食材。
可在唐朝,上至皇亲国戚,下到平民百姓,没有一个人敢动鲤鱼一根手指头。
很多人想不到,禁令来由全在谐音二字。
唐朝国姓为李,“鲤”和“李”同音,古人避讳皇姓严苛,吃鲤鱼就等于冒犯皇室。
国朝律,取得鲤鱼即宜放,仍不得吃,号赤鯶公,卖者杖六十,言鲤为“李”也。
皇帝姓氏是一国至尊,贸然烹食鲤鱼,按律属于大不敬。
皇家国姓是天底下最尊贵的字,捕杀食用鲤鱼,在当时直接判定为大不敬重罪。
后来还直接写进了大唐法令,全国上下一致遵守:鲤鱼不能吃。
可别觉得这只是口头规矩,这条禁令是实打实写进大唐律法里的。
唐朝法令里写得清清楚楚:
谁敢捕捞、贩卖鲤鱼,被抓住就是杖打六十大板。
在古代,打板子可不是闹着玩的,六十大板挨完,轻则躺几个月下不了地,运气差的直接落下终身病根。
唐玄宗在开元三年、开元十九年,两次下诏,明令全国禁捕鲤鱼,把这条避讳法令推向全国落地执行 。
没人愿意为一口鱼肉惨遭刑责,市面上草鱼、鲫鱼、鲈鱼品类齐全,唯独难寻鲤鱼踪迹。
要是为了一口吃的,挨上一顿毒打,换作谁都犯不上。
渔民就算不小心捞上来,也会赶紧放生,连留都不敢留在船上。
久而久之在民间养成惯例,捕鱼时若意外捞到鲤鱼,嘴里慌忙说一句赤鯶(huàn)公。
然后立马就放回水里,半分不敢留存,生怕惹祸上身。
因为不能吃,鲤鱼的地位反而一路飙升起来。
唐末乱世曾出过童谣“东海鲤鱼飞上天”。
意思就是借鲤鱼暗喻时局,这也能从侧面看出鲤鱼在唐朝特殊的象征地位 。
唐朝人不敢直接叫“鲤”,就给它起了个别名:“赤鲩(huàn)”“龙子”,听着就特别尊贵。
久而久之,鲤鱼就成了吉祥、高升和富贵的象征。
“鱼跃龙门”“年年有余”的吉祥说法,在唐朝时一度被推到顶峰。
不管是送礼纹样、书画、刺绣还是瓷器摆件,到处都能看见鲤鱼的图案。
一条平平无奇的河鱼,就因为和皇姓同音,居然过上了没人敢惹、人人敬畏的鱼生巅峰。
现在咱们看着为一条鱼立法十分荒唐,但在皇权独大的唐朝,避讳规矩本就严苛到离谱。
不光鱼类遭殃,地名、官名或人名,只要撞上帝王名讳,统统都要改名避嫌。
这条“禁鲤令”,也成了古代饮食史上独一份的奇葩律法。
现如今,我们想吃鲤鱼就吃,再也不用顾忌皇家忌讳。
细细琢磨才发现,历史的趣味往往藏在吃喝小事里。
一条河鱼,就能看出一个朝代的规矩和讲究,你是不是觉得特别有意思?
大家还听过古代哪些奇葩又好玩的禁令?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聊聊。
参考史料:
1. 唐·段成式《酉阳杂俎·鳞介篇》
2. 《唐律疏议》
3. 《旧唐书》
4. 《太平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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