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绿水青山为底色,以生态宜居为本色,严把乡村振兴的质量和成色,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保障水环境质量。坚持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为主线,不断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运行监管,最大程度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效益。多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14座在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出水水质监测,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同时,不断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和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积极联合水务、住建等部门,持续对辖区内6条河流及排洪沟道、18座湖库,以及村民小组集聚区房前屋后的池塘、沟渠等水体进行详细排查,确保市域范围内无黑臭水体,“三基本”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坚持以持续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导向,不断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管。“十四五”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紧密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着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重点工作,“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运营模式顺畅高效,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较“十四五”初提高2.28%、2.15%;农膜回收率达85.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7.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6%;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全覆盖,全市17个行政村全部创成“清洁村庄”,河口村、塔湾村、横沟村获评省级“和美乡村”。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公众绿色发展意识。坚持以“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为抓手,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动态采集城乡环境整治变化情况,加大生态环境科学化、精准化监管水平,为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高品质生态宜居城贡献力量。
来源 | 嘉峪关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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