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家好利来门店被消费者曝光:开放式面包展柜内,一只绿头苍蝇赫然停驻在待售面包上。杭州门店风波未了,南京情况如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冒着高温随机调查了南京5家好利来门店,结果令人震惊——有3家存在不同程度的虫患与防护漏洞。
苍蝇落蛋糕,店员回了一句“天气热”
在南京石鼓路环亚广场好利来门店,记者亲眼目睹苍蝇直接落在蛋糕表面。提醒店员后,对方的回应只有一句话——“天气热,常有的事”。
说完这句话,店员既没有撤换被污染的产品,也没有启动任何消杀程序,转身继续摆放新出炉的糕点。当记者追问日常消杀流程时,店员沉默回避。
好利来中央商场门店的情形更让人细思极恐。蛋挞展柜内苍蝇飞舞,记者提醒后,店员只是赶走苍蝇,只取走了被苍蝇直接落足的那一枚蛋挞。至于柜内其他糕点是否受到污染、后续消费者是否可能买到隐患产品——店员未做任何排查与处理。当记者询问店内防蝇设备及日常灭蝇除虫措施时,工作人员含糊其辞,只提了一句“保洁阿姨每天打扫”。
第三家位于汉中路附近的好利来门店同样问题严重。记者看到开放式面包展柜柜门明显未闭合。店员解释称,面包刚出炉需散热透气,否则水雾积聚会影响口感。但当记者追问“散热期间如何防阻蚊蝇,风幕机、纱帘、灭蝇灯在哪里,如何使用时”,对方陷入语塞。
另两家分别位于虹悦城和珠江路的门店,未见明显卫生问题。
法律怎么说?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保持环境整洁,配备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若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芮令辉律师指出,苍蝇停留于待售面包,已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关于“防蝇防虫”及“食品不得混有异物”的规定。消费者若购买到同批次产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可主张价款十倍或三倍赔偿,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付,且不以造成人身损害为前提。
消费者维权可通过门店/客服协商、12315投诉、小额诉讼三条渠道解决。
好利来回应:已启动全国自查
事发后,涉事门店回应称,已当场销毁所有展柜面包,并对店内进行彻底消杀。好利来总部亦表态,已启动全国门店自查,并将加强后续巡检频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北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丁宏对此评论道:“苍蝇事件”不应被简单归咎为个别门店的管理疏忽。食品安全是品牌最高优先级底线,品控投入绝非额外成本,而是品牌无形资产的“护城河”。
从杭州到南京,苍蝇不仅落在面包上,更落在了好利来的品牌底线上。一句“天气热,常有的事”,暴露的不仅是一家门店的管理松懈,更是一个千店品牌对食品安全的漠视。防蝇设施不齐全、店员处置不规范、总部自查流于形式——这些问题,不是“天气热”三个字能解释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