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今天又读到一条看不懂的通报。
通报里的新闻还是热乎的。又是和车位有关,又是涉及公职人员,恰好又发生在湖南(无意冒犯某个地方,我觉得纯属巧合吧,或者是新闻的“记忆效应”:一旦某个地方发生过某个负面新闻,往往它的“同类型”也更容易被曝光出来,同时更容易引发关注)。
8月2日,“衡阳发布”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1日,有媒体在微博、微信等反映“湖南一公职人员停车受阻撬他人停车位地锁”。衡阳市发改委、祁东县高度重视,立即联合进行调查处理。具体内容如上。
请注意划线部分,通报和报道的表述,有很大出入。我以为自己眼花了,出现了幻觉,反复又读了两遍,人还是那个人,时间还是那个时间,地点还是祁东县,横竖事儿不是那回事儿了。 语言,或者尤其是中文,果然博大精深。
我是先看到通报的,读完一遍的感觉是,这人的行为似乎毛病不大。
先说说这份通报给我的感觉:说的是车位的主人违反了业委会的决议在先,而朱某某似乎是在“日常工作”(朱某某为业委会副主任)中“巡查”发现了有人私自安装地锁,本着尽职尽责的初衷,不怕劳累,无惧争议,主动作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身体力行使用肉体大力去锁,为的是维护小区业委会的规定和小区的公共秩序及公平正义,只是拆锁的方式不大文明罢了。
但是,接下来当我去读“此前报道”时,有一种明显的断层感。
怎么“此前报道”是在说,朱某某是“因停车被地锁阻拦”而暴力拆锁呢?因停车被阻是出于个人利益,维护业委会规定倒是有点“公心”的味道了。
而且,通报第一句也提到,有媒体在微博、微信等反映“湖南一公职人员停车受阻撬他人停车位地锁”。明确出现了“停车受阻”,为何通报下文却一字不提、不解释一下呢?哪怕辟谣一下?
好在,“此前报道”还给出了监控画面,并称“监控画面显示,一辆白色SUV准备倒车入库时,被车位上的地锁挡住”。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这辆白色SUV不是朱某某的?朱某某不是想着倒车入库?那这汽车的姿势又作何解释?
通报不提,让人着急。
当然,同一件事,不同发展阶段会出现不同的信息,后者可以看作是对前者的补充,却不能轻易推翻前者,如果推翻了前者,那前者不就是谣言或者假新闻了吗?比如这起事件,我就问一句:朱某某到底是因为自己想停车而暴力拆锁,还是因为维护业委会决定的工作需要?这个因果关系是本次事件的核心,决定着当事人行为的性质,不能含糊。
再说直白一点,真相只有一个,衡阳发布和上游新闻,总得有一个对“一事各表”负责吧?
通报里说了,下一步,将对朱某某不当行为和相关问题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可问题是,得首先把“不当行为”给定性准确了,依规依纪的前提,是依据事实。
还有就是,开发商肖某表示车位产权是自己的,租给了阳某,而该小区业委会似乎认为车位产权存在争议。如果产权是明确属于开发商的,业委会有权决定是否上锁的行为吗?这恐怕也是为什么,网友一看到“停车受阻”,就感到新鲜。
无意于纠结这样的破事,只是读通报和新闻报道的那种卡顿感,令人如痰在喉,不吐不快。
读过大学,从事文字工作十余年,近来先是看不懂一些新闻,如今连一些通报也看不懂了。字我都认识,却总是怀疑自己。 时代进步太快,稍微正常一点都跟不上这变幻的节奏。
好在,如果说这些年有进步的话,就是新闻现场视频大量普及了。监控在这个时候,又成了好东西,人们往往只需自己看,不用看别人怎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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