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阳经开区生态应急局发布一起工贸企业未落实外包安全管理职责、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典型执法案例,该局坚持一案双罚、从严追责,对涉案企业及主要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形成有力执法震慑。
2026年6月11日,德阳经开区执法人员对辖区某机械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机械公司将清掏积油池作业对外发包,但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同时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风险管控措施缺失,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关于发包项目安全职责管理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机械公司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对主要负责人黄某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德阳经开区生态应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曝光案例为辖区工贸企业外包安全管理敲响警钟,具备极强警示意义。监管部门明确四点安全管理要求:
一是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企业项目外包不得转嫁、规避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依法明确双方安全职责,落实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二是压实关键少数履职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既罚企业、也追个人,倒逼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主动管控风险。
三是堵塞外协作业安全漏洞。外包、外协施工是事故高发领域,企业必须健全外包准入、协议签订、现场巡查、隐患整改全流程管控,消除管理盲区。
四是持续绷紧安全生产红线。各企业要对照案例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整改外包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