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遇到配合调查的时候,心里都会冒出一个顾虑:工作人员会不会直接拿起手机,翻看自己所有的聊天记录?很多人以为手机一旦交到对方手里,里面所有的私人对话、生活隐私就全都不受保护,事实其实并不是这样。

微信、短信以及各类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通信秘密,受到相关法律保护。不管是监察办案还是其他案件办理,并不是办案人员想打开手机,就能随意翻看里面全部内容。调取手机里的电子数据,必须走完完整的法定审批流程,出具正规手续,每一步操作都会登记留痕,私自查看手机本身就不符合办案规范。

就算因为办案需要,依法提取手机信息,取证范围也有明确边界,只能调取和案件有关的内容,不能漫无目的地翻看全部聊天记录、相册、私人账单等无关隐私。超出案件需要调取个人信息,属于过度取证。如果对方拿不出对应的正规手续,当事人完全可以拒绝配合。

当然也存在两种合规查看手机信息的情况。第一种是当事人主动提起手机当中存有相关线索,自愿拿出手机展示对应的聊天记录与资料,这种自愿出示的行为是允许的。第二种是留置调查阶段,确有必要提取手机电子证据,同样要经过审批,使用专用取证设备固定数据,全程做好记录存档,依旧不存在随意翻看的情况。

还有很多人分不清不同办案单位的取证细则。公安机关有一套成熟完整的电子证据调取规范,而监委办案对应的电子取证细则,还在不断细化完善当中。两套流程不能直接等同,取证要求也有区别。

很多人平时没有风险意识,聊天的时候随口谈及工作上敏感事项、利益往来相关话题。等到真的被调查,这些日常对话都有可能变成关键线索。

监督办案讲究依法取证,但普通人不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程序约束上。不要觉得聊天记录删干净就万事大吉,电子数据留有备份痕迹,单纯删除并不能彻底消除记录。

与其事后纠结取证流程合不合规,不如日常多留心。工作相关的敏感内容,尽量不要在社交软件当中交流。守住自己的言行分寸,不在聊天时留下隐患才是我们日常生活当中需要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