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宁波坝头西路的那个普通夜晚,温暖的路灯照亮了孟师傅辛苦经营的瓜摊,本是再寻常不过的市井夜景,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平静的夜晚,竟成了孟师傅一场无端噩梦的开端。
我觉得整件事的起因渺小到让人难以置信,仅仅是孟师傅一句善意提醒:“轻点拿,别把瓜弄坏了”。
可就是这句朴实的话,换来的却是对方极端的报复。十颗沉甸甸的西瓜,被当成伤人的物件,接连砸向孟师傅的头部。在我眼里,光是脑补这个画面,都让人无比揪心、满心愤慨。
施暴者杨某日砸完西瓜后,轻飘飘丢下一句:“这些西瓜,全部给你买了。”
我以为,外人乍听这句话,会误以为是有钱人的阔气大度,可细细品味之后,我只觉得脊背发凉。这根本不是大方,而是极度无知又蛮横的法盲心态。
在杨某日扭曲的认知里,我觉得世间所有矛盾、所有过错,似乎都能用金钱量化、用钱摆平。他天真以为,自己买下所有西瓜,钱货两讫,这场无端的冲突就能一笔勾销,所有问题都随之化解。
可在我看来,法律从来都没有这样的道理。法律评判的是人的违法行为,从来不是看谁愿意花钱买单。
我一直觉得这个道理很通俗,就像开车在路上和他人发生剐蹭,不去顾及对方人身安危,不反思自己的过错,只一味掏钱赔偿车漆损失。这种做法,根本不是解决问题,而是赤裸裸地轻视他人、把别人的人身权益当成可以随意交易、摆弄的物品。
在我看来,杨某日夫妻的荒唐举动,牵扯的是两笔截然不同、不能混为一谈的法律责任账单。
我觉得第一笔账是民事层面的财产损失,被砸烂的西瓜,理应照价赔偿,这是最基本的情理与规矩。
但我以为,更重要、更不能被忽视的是第二笔账——人身伤害的责任。用西瓜砸人、伤害他人身体,这是公然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已经触及治安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更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那些狠狠砸在孟师傅头上的西瓜,在我看来,砸碎的不只是新鲜的瓜肉,更是做人的底线、是不容触碰的法律红线。
截至七月底,我了解到杨某日口中那句霸气的“全部买下”,从头到尾都只是一句空话、场面话。本该赔付的损失赔偿,迟迟没有兑现踪影。
在我看来,更让人不齿的是,这对夫妻在闹事之后,还想着趁机偷偷逃离现场。这种举动,彻底暴露了他们内心的慌乱与心虚,也让“买瓜和解”的借口彻底不攻自破。
如今涉事二人已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在我看来,这只是最基础的处罚,绝对不是这件事的最终结局。
如果我是孟师傅,我觉得所有合理的损失,一分一毫都必须讨要回来。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还有后续所有的复查开销,每一笔费用都要核算清晰、有据可依。我以为,我们追究的不只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要让施暴者彻底明白:普通人的身体健康、人格尊严,是区区几个西瓜、一点钱财绝对换不来的。
很多人刷到这类社会新闻,在我看来,大多会觉得离自己的生活很远,只是当个热闹看完就过。
但我觉得,这类事其实就藏在普通人的日常生活里。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要么仗着自己家境优渥,要么自以为占理,就肆意无视社会规则,随意欺凌普通弱势群体。
他们始终抱着一种错误的认知:只要愿意赔钱,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可以被原谅、被抹平。可在我看来,赔钱从来不是违法的“免罪金牌”。
杨某日夫妻已经为自己的冲动蛮横付出了拘留的代价,在我看来,他们走出拘留所之后,还有漫长的民事赔偿程序在等着他们。
如果他们依旧执迷不悟,还觉得金钱可以摆平一切过错,我以为,法律一定会用最公正的方式,给他们上一堂刻骨铭心的教训课。
我始终坚信,做人做事的底线一旦被突破,就不存在所谓的“花钱和解”。
孟师傅无端遭受的委屈与伤害,在我看来,必须依靠法律的公平公正来抚平治愈。而杨某日当初那句狂妄的“全部买了”,到最后只会变成束缚自己的催债单、后悔单。
在这个社会上,有些过错、有些伤害,是花再多钱,也无法彻底抹去、轻易弥补的。
在我看来,若是双方后续调解无果,法院的公正判决,会给出最公道的答案。到那时,杨某日终会彻底明白,当初他亲手砸碎的,不只是一摊西瓜,更是自己的品行与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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