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

产教融合共同体“金师”案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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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教职成〔2026〕1号)工作要求,系统推进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等关键要素联动改革,夯实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基,挖掘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成员单位优秀教师教书育人典型事迹,选树一批师德高尚、教学精湛、产教融合成效突出的骨干教师标杆,经研究,在第42教师节来临之际,决定面向全体成员单位开展2026年度“金师”典型案例征集、遴选以及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全体成员单位全体教师。

二、案例要求

1.践行教育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热爱婴幼儿照护服务教育工作;

2.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关键要素改革,在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训基地建设以及岗课赛证融通等方面业绩突出;

3.积极推动产教融合,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项目(如现代学徒制、订单班、名师工作室、产业学院建设等)、教育科研课题中做出显著贡献或者在教师教学能力竞赛、指导学生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征集时间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7:00止。

四、征集名额

每个成员单位可择优推荐1个优秀“金师”案例直接报送。

五、成果应用

共同体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优秀“金师”案例进行评选,由共同体秘书处、共同体金师建设专委会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并通过新闻媒体、共同体微信公众号、中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网等官方网站、论坛活动等形式宣传推广。

共同体拥有案例非商业永久公益使用权,可用于官网、公众号、出版物、行业培训、论坛展览等渠道展示、转载、汇编;若需对案例内容进行大幅改编、二次创作,将提前取得申报人本人书面同意,所有对外宣传材料均标注作者及所属推荐单位。

六、征集要求

(一)征集材料提交

填写《2026年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金师”案例推荐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并形成PDF扫描件;按照《2026年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金师”案例材料征集要求》(附件2)要求进行撰写,附件2案例正文仅提交Word文档;两份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压缩包按照“申报单位全称+金师姓名+金师案例申报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51907289@qq.com,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保持一致。

(二)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在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7:00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