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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院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

8月1日起,新版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要求医药代表“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药代表备案官方平台公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各方陆续为新规落地作出应对:医院端方面,就在8月1号前一天,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发布《接待医药代表流程》,明确接待备案资料中应提供学历证明(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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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发布《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管理制度》也规定,医药代表需提供医学、药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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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方面,中国药科大学教学研究科于7月25日公布《关于医药代表备案专业证明办理的工作提示》:

《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关于医药代表备案的相关事宜,官方在政策解读中明确:“对于不在参考目录内的专业,若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医学、药学类相关必修课程,也可视为相关专业。办理备案时,可提供校方出具的医学、药学类必修课修读证明和加盖学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后进行备案”。

(一)医药代表备案专业证明办理流程

1.医药代表备案专业证明相关下载系统未开通前(7月25日--8月1日)可通过联系相关学院办理。

2.8月1日系统开通后,2003级及以后入学的毕业生的医药代表备案专业证明通过可信电子成绩单平台自主办理,平台链接:https://dzpzstu.cpu.edu.cn/student/#/ykdxLogin。

3.2002级及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医药代表备案专业证明可通过联系相关学院办理(可信电子成绩单平台不支持自主办理)。

(二)相关学院联系信息

1.国际医药学商学院(包含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医疗产品管理、药物经济与管理、医药贸易专业8个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老师

2.工学院(包含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3个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樊老师

3.理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

4.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

5.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医药方向)、药品经营与管理2个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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