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是学区房,凭什么归你?”
林晓雯把离婚协议拍在门框上的时候,那张纸的边角正好卡在防盗门和门套之间的缝隙里。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风衣,头发刚染过,脚上踩着一双细高跟,整个人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刚离婚十八天的女人,倒像是来参加一场重要的商务谈判。她旁边站着一个男人,比她高出一个头,穿着一件灰色大衣,手里拿着一份文件,金丝眼镜后面的表情带着一种专业人士特有的自信,似乎是来帮着坐镇撑腰的。
我叫赵明远,今年三十六岁,十八天前刚跟林晓雯办完离婚手续。我们结婚七年,没有孩子,唯一的共同财产是这套位于朝阳区价值九百万的三居室。离婚的时候她主动放弃了房产——不是因为她大方,是因为她想用这套房子换我放弃她出轨的证据在法庭上公开,以及我名下公司的股权分割。我同意了。协议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房子归我,公司股权不分割,双方无其他财产纠纷。她在民政局签完字把笔往桌上一扔,拎起包就走了。
然后今天,离婚第十八天,她带着她的男闺蜜——一个据说在某律所当合伙人的精英律师——站在我家门口,理直气壮地告诉我这套房子她也有份。她翻出手机里保存的一段旧语音,是她咨询律师时对方随口说的一句“学区溢价部分在部分判例中确实有被重新评估的可能”,她那天忘了删。她把语音举到我面前,说你看,这不是我说的,是专业律师说的。她旁边的男人适时地推了推眼镜,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开始用一种在法庭上陈述代理词的语气念起了相关条款。
“等等,”我靠在门框上,双手抱在胸前,用一种很平静的语气打断了他,“这位律师先生,你刚才说的是‘部分判例’,不是‘普遍判例’吧?”
他的语速明显放慢了,目光从文件上移开了一点。然后他重新扶了一下镜框,说法律确实是存在弹性空间的,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另一方仍有可能主张重新分割。我点了点头,说我给你提供一个证据。我从鞋柜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袋,里面装着一份在签订离婚协议当天同步签订并公证的补充协议书,上面明确约定“双方确认本协议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任何一方均放弃就财产分割问题再次提起诉讼的权利”。我让他仔细看看,他把文件接过去从头到尾翻了一遍,沉默了很久,然后转头看了林晓雯一眼。那一眼很短,但林晓雯脸上的表情在这一瞬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刚才的理直气壮变成了惊愕,从惊愕变成了一种被彻底戳破防线的狼狈。
“林晓雯,”我看着她的眼睛,声音依然很平静,“这套房子是我爸拿一辈子的积蓄凑出来的首付。我妈为了省装修钱,六十多岁的人了,自己扛水泥上五楼。你出轨的时候想过这些吗?你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时候,我给了你足够的时间找律师审核,你自己放弃了。现在你带着人来,站在我门口,跟我说要重新分这套房子。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她没有回答,只是站在门口看着她上次匆忙搬家时落下的那双旧拖鞋还搁在鞋柜最底层——鞋面上印着两只卡通兔子,耳朵已经蹭掉了半边漆,旁边是我的灰色拖鞋,鞋底朝上压在一张她当初亲手铺的旧报纸上。她盯着那双拖鞋看了很久,然后弯下腰把它捡起来放进自己的包里,站起来时忽然笑了一下,不是那种被拆穿之后恼羞成怒的笑,而是带着自嘲和疲惫的笑。
“我其实没打算真的跟你争这套房子。我就是不甘心——不甘心你离了婚以后过得比我好。他口口声声说会娶我,结果我跟他说我离婚了,他第二天就把我的联系方式全删了。我带着行李箱在酒店住了一个星期,他才回了一条微信,说家里人不同意,说他自己还没想好。我忽然觉得自己挺可笑的。赵明远,你说咱俩这七年算什么?算你忍了我七年,还是我坑了你七年?”
我沉默了一会儿。窗外的夕阳从客厅的落地窗斜斜地照进来,落在我脚边那双没了兔子拖鞋、只剩一张旧报纸的地垫上。报纸的日期是她搬进来那天,头版标题是当年某条地铁延长线开工的新闻,那条线现在已经通车了。风从门缝灌进来,把那份文件袋里的补充协议书吹起一角,露出最后一页空白处她签字时不小心划上去的那道歪歪扭扭的尾巴——当时她说笔不好用,我顺手把笔芯头摁了摁,重新递给她。现在那道尾巴还躺在公证书最后一页,跟着她用指尖慢慢描过一遍又干透的铅笔痕一起,被黄昏吞掉了最后一点光泽。
林晓雯走了,那个律师朋友也跟着走了。临走之前他在电梯口回头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赵先生,其实你们签的那份补充协议在法律上是有一些瑕疵的,比如——算了,不说这个。我就是想告诉你,她最近精神状态不太好,如果你还愿意,可以劝劝她去看看心理咨询。她说她在网上测了一个抑郁量表,分数挺高的。”电梯门关上之后,我一个人站在玄关,把她刚才从鞋柜里拿出来的那张旧报纸重新叠好放在鞋柜抽屉里,然后从兜里翻出手机找到了一位做心理咨询的朋友的号码,给林晓雯发了过去。我打了一行字:“这个咨询师我认识,挺好的。你要是不想去,就算了。要是去,报我的名字,费用我出。”发完我把手机放在茶几上,走到阳台上看着楼下。她的米白色风衣在路灯下晃了一下,然后消失在街角那家她最爱吃的麻辣烫店门口。麻辣烫店的老板娘大概还记得她——她们以前每周都去,老板娘每次都会多给她加一份腐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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