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长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出持续增长,而与之形成明显差异的是,企业养老基金征缴收入却两度出现下降。

但真正暴露问题的,并不是这一短期反差,而是从2009年起,长春企业养老待遇支出长期高于征缴收入。17年间,两者累计差额超过630亿元。

不考虑基金累计利息、财政补贴及上级调剂等因素,单看征缴收入与待遇支出的关系,长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已连续17年呈现“收不抵支”状态。

换言之,仅靠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早已不足以完全覆盖当期养老金待遇支出。

  • 近五年差额接近374亿元,征缴增长低于待遇增长

先看最近五年的两组数据。

2021-2025年,长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出持续增长。五年间,养老待遇支出从265.93亿元增长至337.93亿元,增加72亿元,增幅27.07%。

累计来看,2021-2025年共发放养老待遇1511.21亿元。

同期,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从206.40亿元增长至246.57亿元,增加40.17亿元,增幅19.46%。

五年累计征缴收入1137.24亿元。

在现收现付为主的养老制度下,征缴收入主要用于支撑当期养老金待遇支付。

对比两组数据可以清晰地看到,2021-2025年,养老待遇支出一直高于同期征缴收入,两者差额合计373.97亿元。

相当于近五年累计有超过一年的养老金发放,需要依靠额外资金来源予以支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从年度变化来看:

2021年差额为59.53亿元;

2022年扩大至81.90亿元;

2023、2024年有所收窄;

2025年再次扩大至91.36亿元。

这意味着,2025年仅靠当期征缴收入,只能覆盖七成左右的养老金支付。

  • 连续17年“收不抵支”,差额扩大约130倍

把观察周期拉长至2009-2025年,可以发现“收不抵支”并非近几年才出现。

17年间,长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始终高于征缴收入,两者累计差额达到630.47亿元,年均差额37.09亿元。

2009年,待遇支出与征缴收入差额仅为0.70亿元;2025年,这一差额扩大至91.36亿元,增长约130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分阶段来看:

2009-2014年,差额相对较小。这一阶段,待遇支出与征缴收入差额在0.7亿元-8.8亿元之间。六年累计差额30.9亿元,年均约5.15亿元。

2015-2019年,差额逐步扩大。差额扩大至16.4亿元-38亿元之间。五年累计差额118.5亿元,年均23.7亿元。

2020年,差额出现明显扩大。受阶段性减免保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征缴收入大幅减少64.4亿元;同期待遇支出增加15.9亿元。差额由此暴增至107.1亿元,为历史最高值。

2021-2025年,差额维持高位。近五年,累计差额达到373.97亿元,占17年总差额的近六成。平均每年差额74.79亿元。

  • 覆盖率持续下行:从“九成以上”降至“七成左右”

为进一步观察征缴收入对养老待遇支出的支撑能力,可以计算征缴基金覆盖率:征缴基金覆盖率=征缴收入÷养老待遇支出×100%

该指标越高,意味着当期缴费收入对养老金支付支撑能力越强。

2009-2025年,长春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覆盖率整体呈下降趋势。

2009年约为98.65%,2025年下降至72.96%。对应待遇支出与征缴收入差额,从0.7亿元扩大至91.36亿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分阶段来看:

2009-2014年,征缴基金覆盖率保持较高水平。除2010年外,其余年份均超过90%,平均覆盖率94.23%。

2015-2019年,覆盖率逐步下降。除2018年明显异常外,其余年份均高于87%,平均覆盖率约86.76%。

2020年,受征缴收入大幅下降影响,覆盖率降至52.74%,为历史最低水平。当年征缴收入仅能覆盖约一半待遇支出。

2021-2025年,覆盖率有所恢复,但仍处于低位。五年平均覆盖率约75.24%。2025年进一步下降至72.96%,为2021年以来最低值。

需要说明的是,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省级统筹背景下,当期征缴不足并不意味着养老金无法发放。

目前,地区之间的养老基金余缺主要通过上级调剂资金和财政补助等方式进行平衡。

但从长期运行角度看,当期征缴收入对待遇支出的覆盖能力,仍是观察养老保险可持续性的重要指标。

征缴收入对待遇支出的覆盖能力越弱,说明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对财政补贴及调剂金的依赖度越强。

总体来看,长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面临的压力,不仅来自退休人员规模增长、人均待遇逐年提高,也来自征缴收入长期不足以支撑待遇支出。

声明:本文仅基于公开数据进行指标拆解与趋势观察,不构成对该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运行状况的完整评价。

数据说明:本文数据均来源于《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2025年)

其中,2009-2010年统计公报使用“基本养老保险”表述,2011年后改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表述。经对比参保人数、在职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等指标并交叉验证,相关数据具有强连续性,因此纳入同一序列分析。

另,原始资料记载2018年征缴基金绝对数(155.0亿元)及同比增速(9.40%),均与2017年完全相同,可能存在录入重复情况。本文按照原始资料引用,未作修改。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