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业主为占公共区域,私自改造车库挪动电梯主板箱,导致电梯严重损坏停运。物业公司和多名受害业主委托律师维权,要求侵权人承担8600元电梯维修费用。
小区里,有业主为了占用公共区域,私自改造车库,擅自挪动电梯主板箱,致使电梯严重损坏、长期停运,严重影响了整单元业主的正常生活。物业公司及多名受害业主共同委托杨连东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8600元的电梯维修费用。
杨连东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交叉案件、行政诉讼等领域。他秉持着“诚信担当、认真负责、充分沟通”的执业理念,办案时坚守严谨务实的作风。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像现场照片、违章整改通知书、电梯维修合同、付款凭证、维修发票、微信沟通记录等,完整还原了被告私自改造、损坏电梯、拒不赔偿的全过程。
在庭审中,被告提出“不是我损坏”“电梯系物业人为破坏”“费用过高”等多项抗辩。杨连东律师逐一梳理事实、严密对应证据,从法律上清晰证明被告的违规挪动行为与电梯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主观存在明显过错,已构成侵权,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他围绕侵权责任构成、损害结果、费用合理性、责任主体四大核心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强调被告为一己私利擅自改动公共设施,不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更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利,电梯维修费用真实、必要、合理,依法应由侵权人全额承担。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杨连东律师的全部代理观点,认定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判决被告向物业公司赔偿5600元,向五位受害业主每人赔偿500元,合计81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原本拒不担责的侵权人最终被依法判令全额赔付,物业公司与受害业主的经济损失全部追回,电梯维修费用得到圆满解决。
杨连东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他在侵权责任纠纷、物业服务纠纷、业主维权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他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兼顾法律原则与解决实际问题,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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