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7月28日,陕西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陕西赛柯瑞思生态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柯瑞思”)及公司董事长姚伟、董事会秘书姚伟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公司因未及时披露一起涉案金额达1557万元的重大诉讼,违反了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引监管关注
公告显示,赛柯瑞思于2025年7月14日因经济纠纷被起诉,涉案金额为1557万元。然而,公司未能就该重大诉讼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一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
陕西证监局指出,根据《信披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姚伟、董事会秘书姚伟伟应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基于此,依据《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赛柯瑞思及姚伟、姚伟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要求及后续权利
陕西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要求,赛柯瑞思及相关责任人员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该监管措施,相关方如果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的出台,再次凸显了监管机构对于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的严格要求。对于赛柯瑞思而言,如何在后续经营中强化合规意识,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将是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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