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刘琴

近日,据1818黄金眼报道,杭州余杭区张女士带外甥女到良渚君澜度假酒店游泳,一位家长带着身高超过1.2米的男童进入女更衣室,由于张女士的外甥女此时已经脱完衣服,随即提出“你怎么领了个小男孩进来了”,男童家属很是气愤,并称“女孩子长大也是被别人看的”。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1818黄金眼报道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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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黄金眼报道截图

由于张女士在争执中踢踹对方,最终经警方调解赔偿男孩家长2800元。

酒店泳池管理人员表示,当天在更衣室门口设置了“90厘米以上儿童不得进入异性更衣室”告示牌,男童也已被工作人员带离。

8月3日,该酒店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事发生前,酒店泳池的男女更衣室就已安排专人为独自进入更衣室的小朋友提供帮助。事发后,酒店安排的专人会进行指引,禁止将儿童带进异性更衣室。

一位高校博士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看到这一报道时,想起自己曾经带着孩子到公共游泳池或者沙滩浴池更衣的窘境,“儿子四岁时身高超过一米二了,让孩子一个人进男更衣室,会担心孩子丢了或者被水烫到。”

该博士生呼吁,在这类公共泳池、沙滩浴池、温泉等场所,服务方应该设立第三更衣室或淋浴室,能为大人带异性儿童提供便利,或者由服务方安排专人为有需要的小朋友提供帮助。

“在这一事件中,男童家长说‘女孩子长大也是被别人看的’,这句话极具侮辱性,对当事女孩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心理伤害,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女童家属踢踹对方家长,这算不算一种正当防卫呢?”该博士生说。

对此,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认为,若男童家长先动手且侵害行为正在进行,女孩家属为制止侵害而还手,且还手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如徒手格挡、推开对方等),一般可认定为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口角、轻微摩擦等引发的肢体冲突,若一方先有违规或不当行为,另一方随后使用暴力,通常难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张建称,警方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依法对双方行为进行定性,指出各自过错,尤其要公开驳斥“女孩子长大也是被别人看的”等错误言论,明确其侵犯隐私权、违背公序良俗的性质,起到普法与警示作用。

张建还建议,在公共管理层面,要强化场所主体责任,推动规则落地,比如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指导酒店以及游泳馆等公共场所制定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儿童进入异性更衣室的管理规定,而非仅依赖无强制力的告示牌。同时这些公共场所也要加强人员培训与巡查,要求场所配备足够工作人员,在高峰时段进行主动巡查、引导和劝阻,将管理前置,避免矛盾在私密空间内发酵。“鼓励增设亲子更衣室淋浴室等,这是从根本上减少冲突的有效途径,既满足家长携带异性幼童的实际需求,又充分保障他人隐私。”张建说。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