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对山东农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2026年6月8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到济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钢城分中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济环(10)自监字〔2026〕02号)。
6月8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街道工业园北路1号山东农科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调阅你公司监控系统v6.1平台及废水排放口在线站房数采仪数据,显示该公司2026年6月4日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总氮为104mg/L,不符合你公司排污许可证中总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70mg/L的要求,超标0.49倍。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罚款11.6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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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1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街道工业园北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洪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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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综合
编辑 | 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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