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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汕尾市海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获悉,决定对马泽伟、蓝东纬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其中,马泽伟于6月在暴雨中救下被洪水冲倒的男孩,蓝东纬于2月在高速上针对一起车祸开展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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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泽伟(左)救下被洪水冲倒的男孩

据悉,马泽伟,男,47岁,系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人。2026年6月7日下午海城镇突发暴雨,在新园社区解放北路中段,一名未成年小男孩骑自行车被洪水冲倒,连人带车被卷入湍急水流中。马泽伟当时正在现场,他毅然冲入湍急的水流,将该名小男孩从危险水域转移至安全地带,避免了悲剧的发生。在危急关头,马泽伟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果断施救,充分展现了平凡人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本色。

蓝东纬,男,25岁,系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2026年2月23日凌晨4时多,蓝东纬驾驶小轿车在甬莞高速汕尾市往惠州市方向路段撞见一起车祸。危急关头,蓝东纬没有丝毫犹豫,火速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冲上前去展开救援,并拨打报警电话,避免了伤员受到二次伤害。

经公示,在确认马泽伟、蓝东纬见义勇为行为公示期间,海丰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未收到相关异议,现决定对两人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敖银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