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我国电力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目标。
《规划》统筹兼顾保供、转型、经济三个主要方面。在保供方面,《规划》把握先立后破节奏,在持续提升非化石能源电力支撑水平的同时,充分发挥省间电力互济、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作用,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夯实煤电、气电等传统电源兜底保障基础。在转型方面,《规划》锚定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碳达峰要求,推动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在经济可承受方面,《规划》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系统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安排各类电源、电网和调节资源建设规模,努力降低电力系统转型成本和全社会用电成本。
《规划》明确了五方面重点任务。在电源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统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海上风电、省内集中式和分布式新能源等开发布局,积极推动煤电节能降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
在电网侧,构建主配微协同的新型电网,统筹跨省区输电通道、区域主网架、配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到2030年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2亿千瓦,配电网支撑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
在用电侧,促进用电侧协同发展,充分挖掘灵活互动潜力,到2030年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全国需求侧削峰能力超过1亿千瓦。
在调节能力方面,增强系统调节能力,统筹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调峰气电、煤电灵活性改造等资源,到2030年全国抽水蓄能装机规模达到1.6亿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亿千瓦。
在保供方面,夯实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建立完善电力供应充裕度预警机制,“十五五”时期全国新增省间电力互济规模约4000万千瓦,到2030年全国电力供应充裕度达到1.1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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