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永州东安县某小学的廖姓老师因在学校拍跳舞视频并发布在平台,被家长投诉,“担心影响教学环境”。校方回应称,已和廖老师沟通谈话,该老师意识到此举带来的不良影响,将不会在校内拍。
这并非廖老师第一次“惹事”:早在2023年3月,就有网友投诉“东安县女老师天天晚上直播”,称其白天拍视频、晚上在直播间热舞并PK喊送礼物。当地教育局调查后认定,该教师上班时间未直播,内容无不雅或违规之处,但对其进行了组织谈话,并提醒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只是,对此投诉人并不买账,称该老师上课时间“一次没拍好还喊着学生再来一次”,并质疑直播间PK喊送礼物是否涉及钱财交易。
跳出个案来看,教师拍短视频并不鲜见。打开短视频平台,以“教师日常”“小学老师”为标签的内容比比皆是——走廊里跳舞、课堂上与学生互动、办公室里的趣事分享。这些内容有的生动有趣,展现了教师群体的鲜活一面;但与此同时,家长“担心影响教学环境”的投诉、对“老师想当网红”的质疑也从未停止。短视频的渗透力太强,校园这一特殊场景被卷入了流量逻辑,但暂时还缺乏相应的规则安排。
虽然廖老师强调视频是“下课和放学后拍摄的”,但校园天然带有职业身份的暗示。当老师以校园为背景发布个人内容时,无论是否占用工作时间,都难免让人将其与教师身份绑定。家长看到的是“孩子在学校里,老师却在拍短视频”,这种不安感并非毫无道理。
更棘手的是师生关系中的“自愿”问题。有老师拍摄学生课间互动、课堂趣事,声称“学生自愿参与”,但在不对等的师生权力关系下,学生的“自愿”是否真实?由公安部等8部门制定、已于2026年3月实施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规定,未经监护人同意不能展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等可能暴露未成年人个人的信息。类似规定或许解决了“拍孩子”的问题,但对于老师“拍自己”的情况,仍然缺乏细致的操作指引。
当前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应对,基本还是家长投诉、学校调查、约谈老师、承诺整改这个模式。显然,这样的“一事一议”无法回应背后的结构性问题,个案处理无法形成长效约束——承诺“不在校内拍”可以是一时的,但短视频对个体的吸引力、对流量变现的诱惑是持续的。
真正破解这一困境,需要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建立规则”。其一,应明确教师以校园为背景拍摄个人内容的边界:什么时间段可以、什么场景不能用、是否需要报备审批;其二,涉及学生出镜的内容必须建立严格的授权机制,确保每一个孩子的监护人都知情同意;其三,对于教师开设自媒体账号、直播等行为,应有基本的职业伦理指引——能否接受打赏、能否将教师身份作为流量标签、如何区分个人账号与职业身份。
总之,与其在每一次投诉后重复“约谈—承诺—再约谈”的循环,不如把规则立在前面,让热爱记录的老师知道边界在哪,让担忧的家长知道底线在哪,这既是对家长关切的回应,也是对老师的一种保护。□胡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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