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村委会决议里的大坑,90%的农村人碰到征地分钱都踩过,今天把很少有人告诉你的法律内幕说清楚,能帮你保住几十万本该属于你的补偿款。
不少农民朋友都碰到过这种糟心事。
村里大喇叭喊开村民大会,大家举个手表决,当场就定了规矩:外嫁女不分钱、新生儿没份、现役军人不算数。
很多人敢怒不敢言,觉得这是全村人投票定的,村规民约最大,自己闹也闹不赢。
我今天把话撂这:这种靠开会表决剥夺村民分钱资格的操作,在法律上半毛钱效力都没有,纯纯是欺负你不懂法。
判断你能不能拿征地补偿款的核心标准,从来不是村委会拍板,也不是村民投票,就看一件事:你是不是本村本小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只要你有这个身份,分钱的权利就是法律给你兜底的,谁都抢不走。
想证明自己的成员身份,你手里攥着两个硬证据就够了,谁都赖不掉。
第一个,你的名字登记在本村民小组的成员名册上。
第二个,你手里有本村集体组织发的股权证。
有这俩东西,哪怕全村人都投票说不给你分,到了法院你也是百分百赢的。
很多人之前都被误导过,说农村分钱是村民自治,大家商量着来,想按户口分就按户口分,想按承包地面积分就按面积分。
这话只说对了一半。
涉及到补偿款怎么分的大框架,确实要走村民会议讨论的流程,但这绝不代表村规民约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任何敢剥夺合法集体成员收益权的决议,全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决议,不作数的。
大家最关心的几类特殊人群的资格,我也给你掰扯得明明白白:
就说争议最大的外嫁女,只要你户口没从娘家迁走,娘家这边还有你的承包地,同时你在婆家那边从来没分到过地、没享过任何集体福利,那你百分百是原村集体的合法成员,该拿多少补偿一分都不能少。
还有刚上户口的新生儿、户口迁去学校的在校大学生、入伍迁走户口的现役军人,只要符合成员资格,该给你的份额半毛钱都不能扣。
别听村里管事的扯什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娃没赶上分地不算本村人”,全是糊弄老实人的鬼话。
最后再给大家捋清楚三类补偿款的归属,别稀里糊涂被人坑了:
第一类是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分配方案大家可以民主协商,但绝对不能违反法律扣掉合法成员的份额。
第二类是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专门用来安置那些地被征走、失去土地收入的农民,谁都不能私自挪用。
第三类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你种的庄稼、你盖的大棚、你修的水井,谁建的种的,钱就全归谁,旁人半分都碰不得。
整个分配过程必须全公开,所有村民都有监督的权利。
要是你真碰到了村里乱搞,明明符合资格却不给你分钱,别忍。
先找村委会协商,协商不成找乡里调解,还解决不了就去申请仲裁,最后直接走法律程序,只要你手里有那两个铁证,基本都是一告一个准。
说真的我见过太多村,为了少出钱,联合起来欺负外嫁女、新生孩子这些弱势群体,真的特别气人。
你们老家之前征地分钱,有没有碰到过什么离谱的奇葩规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