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7年的秋天,在易水边送别的时候,高渐离用筑来演奏,荆轲就唱起了《风萧萧兮易水寒》这首诗,大家都认为他会做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刺杀秦王嬴政。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在秦王殿里做一名顶级刺客,他第一件事就是左手抓住衣角、右手举起匕首,这样的顺序有问题吧?正常的刺客应该右手拿刀冲上去,或者是远程投掷暗器,怎么会先控制住对方然后再慢慢举起刀呢?
另外一段追逐也十分奇怪,在秦王摆脱之后绕着柱子奔跑的时候,荆轲就在后面追赶,殿上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荆轲手里握着沾了剧毒的匕首,只要一扔就能命中目标,但是他却一直没有出手。一直追到了自己的左腿被秦王的侍卫砍伤倒地,才把匕首投出,结果当然没有击中。
荆轲在地上说:事情没有成功的原因是想用生命来胁迫对方,一定要得到一份契约才能把秦王交出去。
但是荆轲临终之前胡编乱造的话,并不是太子丹在派遣他出使的时候所说的。当时太子丹派人去见荆轲的时候,曾经对他说过:如果能够劫持住秦王,并且迫使他归还各国被占领的土地,就像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一样,那就好了,但是不能因此而杀死他。
说白了:劫持秦王并逼迫它归还各国被侵占的土地,像曹沫劫持齐桓公那样,这就很好了,但是不可以因此就去刺杀它。
曹沫的故事很神奇,在春秋时期,鲁国被齐国打败之后割让了很多土地,鲁庄公到齐国参加会盟的时候带上了曹沫这样的高级将领。在会盟的时候,曹沫突然拔出剑架在了齐桓公的脖子上,迫使齐桓公归还了鲁国的土地,齐桓公当时就答应了下来。后来齐国的大臣们劝齐桓公反悔,但是齐桓公说既然已经答应了就要做到,最终真的把土地还给了鲁国。
太子丹想要复制这一奇迹,但是心里也明白,嬴政和齐桓公不一样,秦国没有春秋时代那种信义规矩。劫持计划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初步设想,真正的意图是杀掉秦王,使秦国陷入混乱之中,为燕国争取一些时间,但是荆轲并不这么认为。
《史记》上记载荆轲喜欢读书、击剑,并且用术来说服卫元君。当年他曾给卫国献过计谋,但是没有被采用。后来卫国的土地被秦国吞并了,卫国的贵族和百姓都迁到了河南沁阳县,荆轲就成了一个政治上的失败者,在各国之间漂泊。
太子丹请他做上卿,并且用车马、财物等各种方式来笼络他,希望他能成为自己的死士。但是荆轲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死士,在私下里绕过了太子丹之后,又去找樊於期谈起了合作的事情,最后逼迫樊於期自杀并取走了他的头颅——这么看他对太子丹并不完全信任,有自己的想法和决定权。
出发之前,荆轲说自己有事相求,并且想要一同前往,所以耽搁了很长时间,太子丹等人急不可耐地催促他赶快出发,最后只好带上了临时找来的秦舞阳一起前往。荆轲心里明白,劫持秦王必须要有两个人才行——一个人去控制住目标,另一个人用来震慑周围的侍卫。但是秦舞阳到了咸阳殿上就被吓得发呆了,根本不能起到任何作用。
因此这次行动一开始就属于临时组合、互不信任的合作关系,太子丹认为荆轲要去刺杀秦王,而实际上荆轲的目的却是要把秦王抓回来。
太子丹的要求是:全部收回诸侯侵犯的土地——把所有的诸侯侵占的土地都归还给它们原来的主人。当时秦国占领了韩国、赵国和魏国大片土地,燕国还没有被大规模侵占。
太子丹考虑的是实际问题,即使赵国、魏国再次成为燕国的屏障,秦国军队进攻的时候要经过赵国和魏国这两道关卡。但是荆轲的想法不同。
卫国在公元前241年就被秦国占领了濮阳,卫元君带领残部逃到了沁阳,卫国只剩下一座城市了。荆轲当年曾在卫国提出过一个计划但是没有成功,卫国也被秦国灭亡了,他所希望的就是让秦国归还卫国在濮阳的土地。
我认为荆轲的目的就是想借机挽救自己的国家,在秦国夺回失去的土地的同时也制止了秦军对其他国家的侵略行为,并且阻止了秦国统一六国的过程。
但这个世界已经回不去了。
铁器的使用使得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人口迅速增长,郡县制度比分封制更加合理,在文字、车辆等方面也已经具备了统一的标准。统一并不是秦朝一国之私欲,而是几代人通过战争不断蚕食的结果。太子丹以及荆轲所反对的是他们已经被排除在历史之外的事实。
公元前227年的秋天,在易水边送别的不只荆轲一人,也不止战国时代的一代士人,更不是那些用合纵连横、纵横捭阖来改变命运的失意之人。他们不愿意看到秦国把所有东西都踩在脚下,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世界变成郡县制、中央集权的时代。
当荆轲抓住了秦王的衣袖的时候,并没有想着要一剑刺穿对方,而是想要迫使秦王签下一份合约,把历史拉回到战国初期各国并立的局面。这要比刺杀更加大胆。
刺杀只杀死一个人,而劫持则是要迫使整个帝国改变方向。荆轲一直到死都没有弄清楚,历史的发展并不是靠几个人就可以控制的。他所向往的世界,在铁器时代以及郡县制度之下已经不存在了。
在秦王殿上的追逐中,其实是在追赶一个时代的人去追赶另一个时代的人,逼迫他回到过去。所以结果就是失败了,在左腿被砍断的时候,荆轲不仅丢掉了匕首,也丢掉了战国时期士人的最后一点反抗精神。
匕首没中。历史继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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