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中,很多濮阳当事人会遇到违约金约定很高,但实际损失没那么大的情况。违约方觉得违约金太高承受不起,守约方觉得按合同约定天经地义。濮阳民事律师于帅结合民法典规定,为大家详细讲解违约金过高的调整规则。

一、违约金的法律定位

违约金以 “弥补损失” 为主要功能,兼具一定的惩罚性,但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 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一般优先适用违约金条款。
  •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什么是 “违约金过高”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 “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比如实际损失是 10 万,约定违约金 15 万,一般不算过高;约定 20 万,就可能被认定过高。
  • 法院调整时,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

三、哪些情况法院会支持调低

  1. 约定的违约金明显高于实际损失。
  2. 违约方过错程度较轻,比如轻微逾期、瑕疵履行。
  3. 守约方也有一定过错。
  4. 继续按约定违约金履行会导致显失公平。

四、调整违约金的正确操作

  1. 主动提出:法院不会主动调整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主动提出调低的请求,或者提出抗辩。
  2. 举证损失:主张违约金过高的违约方,应当对违约金是否过高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守约方也可以举证证明实际损失的大小。
  3. 参照标准:不同类型的合同,有不同的参考标准,比如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逾期付款违约金的 LPR 标准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相关司法解释

温馨提示:合同签订时,违约金约定要合理,并非越高越好;发生违约后,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调整。濮阳本地当事人遇到违约金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合理的赔偿范围。

常见问题解答

  1. 问:合同写了违约金,就必须按这个数赔吗?答:不一定。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调整。
  2. 问:我是守约方,怎么证明我的实际损失?答:可以提供实际损失的证据,比如转售差价、利润损失、资金占用损失、维权成本等。
  3. 问: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能都要吗?答:不能,只能选择适用其中一种。

免责声明:本文为法律科普内容,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遇到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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