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利民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彩礼纠纷案,纠纷平息,矛盾化解,办结一案,教育一片,为建设和美乡村添砖加瓦。

2025年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杨某经人介绍相识。订婚当天,李某给付彩礼,并为杨某购买两枚金戒指以及手机等物品,各项费用合计45万元。2025年4月29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便仓促举行了婚礼。婚后,因感情基础薄弱,二人在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方面差异显著,矛盾日益激化,最终无法共同生活。2026年4月,双方开始分居,李某向杨某索要彩礼未果,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杨某返还彩礼60万元及两枚金戒指、手机等财物。

利民法庭秉持“商均崇德·讼止和生”理念,传承商均故里谦和不争的传统风尚,积极践行多元调解工作路径。为查清事实,法庭干警实地走访,深入了解案情。被告辩称,所有钱款均属自愿赠予,已用于装修房屋、购买车辆、共同生活日常开支及置办嫁妆,不应返还。原告情绪激烈,主张全部花费均为彩礼,自感人财两空,若不能返还,扬言报复被告。本案中,双方以现金方式交付,缺乏书面凭证;媒人作为双方亲属,其证言证明力较弱。若严格依证据规则裁判,虽易于作出判决,但服判息诉难度较大,败诉方往往抵触情绪强烈、主动履行意愿低下,极可能引发强制执行程序,进而加剧对抗、激化矛盾,甚至存在向刑事案件转化的风险。

法庭干警联动村干部、村庄乡贤,组织双方当事人,采取柔性解纷方式,就地开展矛盾化解与普法教育疏导工作。采取“背靠背疏导”“面对面调解”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想方设法打开双方的心结。干警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释法析理,以理服人,以德感人,传承当地“商均故里、古虞国都”的文化思想底蕴,结合“商均崇德·讼止和生”,承祀传礼,重规守序,耐心释法析理。村干部和乡贤劝导双方和气生财,好合好散,放下矛盾和执念,开始新生活。

在法庭干警、村干部、乡贤力量的普法、说服教育及法治约束以及“商均崇德·讼止和生”的精神感召等多重力量的作用下,双方渐渐平复了情绪,冷静下来。经多轮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原告彩礼35万元,当场履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无其他纠葛,案结事了。

本案中,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因双方感情不合,产生矛盾,无法共同生活,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诉讼。对此,法官提醒广大未婚男女:一是举办婚礼不等于合法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仅属于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保护。依据法律规定,未领证的婚恋关系终止,收受彩礼一方需依法返还,共同生活时长、双方过错、彩礼开支等,都会影响返还比例。二是广大青年要摒弃婚恋习俗误区,领证才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法定形式,切勿仅凭婚礼、同居认定婚姻成立。婚恋中,应理性看待彩礼,杜绝高额彩礼、借婚索财,透支男方家庭。男方也要量力而行,避免过于加重家庭负担。三是男女双方必须慎重对待婚恋关系,婚前充分了解彼此,理性磨合,切勿仓促成婚。涉及彩礼给付时,有必要留存凭证,树立法治婚恋观,要守法、学法、用法,减少婚约财产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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