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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玉玺)近日,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21家单位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6-2030年)》(简称《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龙江。

《工作方案》提出,2026年,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按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立足地域特点打造“无废冰城”“无废油城”“无废林都”特色建设模式,形成示范引领;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到2030年,各市(地)要完成50个“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建成一批具有龙江特色的“无废城市”实践样板。

我省坚持分区分类、差异化推进“无废城市”。按区域划分,松嫩平原聚焦工业与生活垃圾,强化石化、装备制造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三江平原聚焦农业固体废物,推进秸秆、畜禽粪污、农膜资源化利用;边境地区严控固体废物零进口,同步治理生活源固体废物;大小兴安岭地区聚焦林业、矿业固体废物,突出“生态优先”。按城市类型划分,农业主导型城市重点治理畜禽粪污、农膜等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型城市着力化解石油石化固体废物、煤基固体废物等问题;旅游城市应对旺季生活垃圾激增,推动旅游设施无废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