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路边行走,被过往车辆疾驰溅一身积水,不少人往往选择自认倒霉。近日,四川雅安一位市民果断报警维权,最终让涉事司机付出了代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贺某驾车溅湿行人视频截图

7月17日12时39分,贺某驾驶川T号牌小型轿车,行经雅安雨城区康藏路宁雅家园附近路口时,未减速通过积水路段,溅起大片水花,将路边行人全身溅湿。市民随即举报,交警核实确认违法事实属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男子贺某(左)

交管部门对贺某予以严厉批评,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行经漫水路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贺某认清自身错误,主动向被溅湿的行人致歉,并承诺今后文明安全驾驶。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过积水路段需低速通行,溅水扰民属于交通违法。若驾驶员故意加速溅水,或将涉嫌寻衅滋事,市民遇此类情况可依法报警维权。

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