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6年暑期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查处情况的通报
近期,为严厉打击暑期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大理市教育体育局针对违规开展校外培训的问题线索,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9名(家)个人(机构)无视“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擅自开班授课、违规招收学员开展经营活动,违规行为性质恶劣,隐患突出,现通报如下:
1.吴某某,身份证号532924********0323,以个人名义开设“上呈艺术空间”,无证无照,租用大理市人民公园澳霖大厦三楼场地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董某,身份证号532901********1643,无证无照,以个人名义租用大理市人民路90号二单元一楼农行宿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3.杨某某,身份证号532901********1616,无证无照,以个人名义租用大理市人民路90号一单元二楼农行宿舍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4.王某某,身份证号362529********4015,无证无照,以个人名义租用大理市下关街道福文路玉龙村三组民房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5.杨某某,身份证号532901********3040,无证无照,以个人名义在自住房大理市挖色镇挖色村2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6.赵某,身份证号532901********3044,无证无照,以个人名义租用大理市挖色镇光邑村2社民房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7.大理市卓晔校外托管服务部,无证无照,刘某某,身份证号532222********0718,租用大理市下关街道玉龙社区居民委员会三社79号1-7、2-5、2-6民房及大理市太和街道人民北路万花小区经济适用房A2幢9号商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8.大理市思劲校外托管服务部,无证无照,王某某,身份证号532927********0937,租用大理市人民路90号院内右侧三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9.大理市程贤校外托管服务部(胡老师幼儿成长馆),无证无照,胡某某,身份证号532923********2565,租用大理市人民公园澳霖大厦院内B1-14号西侧商铺违规对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
对2026年暑期查处的第一批9家违规培训主体(含6名个人及3家托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责令立即停止办学,限时退还所收费用并清理培训设施。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纳入校外培训监管“黑名单”管理。对情节恶劣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下步,大理市教育体育局将持续强化执法检查,对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维护校外培训良好秩序。各机构须引以为戒,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
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体育局:0872-2121489
市文化和旅游局:0872-2123598
市工信和科技局:0872-2125464
大理市教育体育局
2026年8月4日
编辑:向红玉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八)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九)处置,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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