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华山乘索道上山,下山却被凭空“卡”出一笔40元交通费。近日,一名15岁少年的出游遭遇,引发大众对景区隐形消费的热议。游客乘坐索道上山时,景区未提及下山接驳费用,待其抵达山中后,下山步行通道全部被封闭。进退无措之下,想要顺利下山,只能付费乘坐景交车。
客观而言,40元的接驳收费本身并不高昂,也不属于明文界定的违规乱收费,真正引发公众反感、透支文旅行业信任的,是景区先引客入山、再倒逼消费的闭环式营销算计。这种操作避开了明目张胆的违规乱象,却以看似合规的流程、隐蔽的规则漏洞,搭建起单向利己的消费场景。表面上给予游客自主消费选择权,实则通过物理通道封锁、信息公示缺失的双重壁垒,彻底锁死游客退路,让自愿消费沦为被动买单。
此次事件的核心争议,不是景区配套服务该不该收费,而是涉嫌侵害消费者法定权利,违背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知晓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第九条则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某项服务。同时,《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经营者提供服务必须公开标示价格信息,杜绝隐瞒、误导性经营行为。
对照法条不难发现,景区的经营行为存在明显瑕疵。游客购买索道票务时,默认仅购买索道服务,无从获知下山需强制接驳、存在额外付费项目。景区仅模糊提及换乘需求,刻意隐匿核心收费信息,人为制造信息不对称,彻底剥夺了游客事前知情、自主决策的法定权利。当游客被困封闭山道时,所谓的自愿消费,本质是变相的强制交易,已然触碰法律经营底线。
景区的推诿说辞,更凸显了其逐利本质。面对质疑,景区以索道、景交车分属不同公司为由,辩称无法统一公示收费信息。但从消费者视角来看,这只是一套默契配合、分工牟利的收费套路。两家运营主体分段服务、独立收费,收费信息却互不贯通、同步缺位,最终所有规则壁垒带来的不合理成本,全部转嫁到游客身上。景区依托山体管控、步道封闭的客观条件,打造出“别无选择”的消费场景,将公共山水资源做成闭环式生意,整体经营导向出现明显偏差。
必须厘清的是,封闭步道、规范动线是景区保障游客安全、履行公共服务的应有之义,但这绝不能成为隐匿收费、倒逼消费的借口。安全管控与诚信经营本就相辅相成,景区可优化游览路线、增设接驳服务,以此提升游客体验,却不能借安全管控之名,侵犯游客合法权益。涉事人员“提前标价怕游客不买”的直白表述,也暴露了部分文旅经营者短视逐利的心态。
当下,不少热门景区都有类似通病。核心游玩项目收费透明规范,配套服务的收费信息却模糊不清;前端以亲民价格吸引客流,游览途中层层增设隐形收费环节。经营者不依靠优质景观、贴心服务深耕口碑,反而凭借场地垄断优势和信息差算计游客,看似赚取了细碎的短期收益,实则严重透支景区品牌信誉和行业公信力。
文旅产业本质上是口碑经济、信任经济,拼的是体验、守的是诚信、赢的是人心。健康可持续的景区经营,必然是坦诚透明、合规体面、以人为本的。需要收费就明码标价、坦荡经营;增设配套服务就全面公示、清晰告知;确有强制接驳需求就提前说明、给足选择。说到底,文旅生意,做的是回头客,赚的是口碑钱,拼的是长久信任,不是一锤子买卖的套路收割。
套路算计换不来长久发展,坦诚经营方能行稳致远。景区坐拥稀缺的自然与文旅资源,更应坚守初心与行业担当,做到收费透明公示、服务清晰告知、规则公开坦荡。摒弃关门设卡的投机小聪明,守住诚信合规的经营底线,不辜负每一份奔赴山海的热忱与期待,才是文旅景区该有的初心与担当。(文/孔德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