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消息,7月14日,榆林市榆阳区中心敬老院(榆林市榆阳区福利院)(以下简称“榆阳区中心敬老院”)因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被榆林市榆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处以0.7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榆阳消行罚决字〔2026〕第0028号》显示,榆阳区中心敬老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该单位为人员密集场所。2026年7月3日,榆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榆林市东沙大道逸安路3号的榆阳区中心敬老院进行现场问题隐患核查,发现该单位7号楼地上二层疏散通道东侧室内消火栓栓口与消防水带接口处漏水;地下一层消防水泵房喷淋泵无法联动启动,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榆林市榆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榆阳区中心敬老院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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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陕西榆林)官网截图

澎湃新闻记者 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