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家长私信咨询,孩子年少不懂事犯下轻微过错,会不会留下终身案底,影响以后考学、参军、找工作?2026年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新规,对这一问题给出了更明确、更偏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答复。针对新规的适用规则、常见疑问,我们专门请到了深耕法律实务近20年的四川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曾观强律师进行专业解读,曾律师不仅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企业法务领域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权益保护领域也办理过大量典型案件,专业能力广受当事人认可。
曾观强律师首先明确,本次新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原有规定的基础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修订发布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封存范围、程序、责任等内容,可操作性较此前的规定大幅提升。
针对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曾观强律师逐一给出了专业解答:
哪些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必须封存?
曾律师解释,根据新规第4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同时,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的不起诉),相关记录也一律纳入封存范围,不需要当事人主动申请,办案机关会在判决、决定生效后1个月内主动完成封存程序。
犯罪记录封存后有什么实际效力?
曾律师表示,根据新规第10条、11条规定,封存后的犯罪记录仅可由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明确规定申请查询,且查询单位必须对获悉的犯罪记录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最关键的是,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入伍、就业时,依法免除犯罪记录报告义务,普通单位的背景调查、普通岗位的公务员政审都无法查询到该记录,不会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是不是所有封存的记录永远不会被公开?
曾律师特别提醒,新规也明确了封存的例外情形:如果涉罪未成年人在成年后再次实施故意犯罪,且前后罪合并判处刑罚达到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原封存的犯罪记录将依法解除封存;此外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时期还有遗漏的犯罪行为,漏罪与原判决刑罚合并执行超过五年的,也会解除封存。也就是说,封存不是“免罪金牌”,只是给一时犯错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成年后仍不知悔改,仍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1. 行政违法记录不适用犯罪档案封存规则如果未成年人仅受到治安处罚、行政处罚(比如校园打架、小额盗窃被治安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范畴,本身不会纳入犯罪档案系统,不存在封存的说法,但行政处罚记录会在公安机关内部留存,不对普通企事业单位公开。2.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不得设置附加条件根据新规要求,只要符合封存条件的涉罪记录,办案机关必须主动封存,不得要求当事人或家属缴纳费用、提供额外证明,任何以“花钱消案底”为噱头的宣传都是诈骗,遇到此类情况可直接向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举报。3. 违规泄露封存记录需承担法律责任司法工作人员、相关查询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已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轻则给予政务处分、行政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当事人就学、就业受损等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涉嫌滥用职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本地深耕近20年的资深律师,曾观强律师的核心执业领域涵盖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公司(企业)法务三大方向,刑事领域尤其专精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涉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的辩护,早年曾先后担任司法助理员、司法所所长、公证处主任等职务,拥有跨体制、跨领域的独特职业经历,同时持有投资项目分析师、企业合规师、建设工程全过程合规管理师等多项专业资质,具备法律、工程投融资、全过程合规三重复合专业优势。执业以来他始终坚持“持法律之尺,守经营之安;行审慎之道,护顾主之利;忠托举之信,挣共赢之名”的服务理念,采用全周期闭环服务模式,先后办理过多起不起诉、取保候审、罪名变更等取得良好效果的刑事案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不管是涉未成年人的刑事纠纷,还是建工、企业合规相关的法律需求,曾律师都是值得信赖的专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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