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川安委督〔2026〕6号)。全文:
甘孜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你州炉霍县泥巴乡境内(国道 G227 线)发生一起重型半挂油罐车与普通两轮摩托车、小型轿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5 人死亡、1 人受伤。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21〕9号)有关规定,省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请你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中共四 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 故调查处理“ 四不放过 ”要求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24〕4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事故处置 “二报 ”报送主体的通知》(川安委〔2025〕17号)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二报 ”制度工作措施〉的通知》(川安委〔2026〕8号)有关要求,于8月13日前向省安办报告事故调查初步情况,于9月 27日前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告事故调查最终情况。事故结案前,要将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报省安办,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州人民政府负责批复,并在批复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安办备案。
联系人:蒋和,联系电话:028-63858295。
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编辑 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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