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财经记者 曹鑫鑫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冰极限(北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冰极限北京”)委托冰极限(河南)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冰极限河南”)生产的一批食用冰产品,因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查处。

就上述行政处罚相关情况,泰山财经记者尝试联系北京冰极限食品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的联系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随后,记者拨打冰极限(河南)食品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电话,接电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行政处罚相关情况已在处罚决定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具体以公告内容为准,未就其他问题作进一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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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显示,涉案产品规格为16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28日,由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在天津豪池商贸有限公司抽检。检验结果显示,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调查过程中,冰极限(河南)食品有限公司曾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但未获抽检机构认可,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后依法开展案件调查。

根据处罚决定书,冰极限北京与冰极限河南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共生产8000袋,约200箱,约定采购价格为0.90元/袋,每箱约36元。河南冰极限将该批次全部产品销售至郑州郑础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再由北京冰极限以17.60元/箱(共计3520元)的价格全部购入。

而后,北京冰极限以36.00元/箱(共计7200元),并销售至北京一公司,该公司再做销售,最终相关产品流向此次被抽检方天津豪池商贸有限公司,同时处罚决定书公布的违法事实显示,该产品的配送工作由北京冰极限负责。

对于产品不合格原因,处罚决定书认定,该批次食用冰菌落总数检测不合格,系“正础冷库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温度波动较大,贮存不当”所致。

经查,涉案批次产品共生产8000袋(200箱),货值金额7200元,违法所得3680元。处罚决定书还显示,收到抽检不合格通知后,被抽检方曾张贴召回公告,但未实际召回商品。截至案件调查结束,监管部门未收到该批次商品相关消费者投诉举报。

目前在济南便利店内有冰极限相关产品在售。记者注意到,目前济南在售产品为足球造型冰,杯身并未标有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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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产品包装外有“慢融”二字,泰山财经记者查询发现“慢融二字系商标。该产品在融化速度上是否有显著优势?泰山财经购买了同一冰柜中,包括冰极限在内的三个冰杯产品,相较农夫山泉、橙子便利两个品牌的冰杯,冰极限产品延迟融化约1个小时。

在售价方面,冰极限产品售价7.9元,明显高于农夫山泉冰杯的3.5元和橙子便利自营冰杯的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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