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8月4日
星期二(丙午年六月二十二)
多云,有分散性阵雨、雷阵雨
气温24℃~34℃
8月1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许昌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我市电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呈多发频发态势。然而,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并未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作出较为全面的规范,急需制定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对相关问题加以解决。2025年9月,经市委审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规定》被初步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立法审议项目,并于2025年12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立项。2026年3月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了一审,6月24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二审并表决通过后,呈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规定》立足许昌实际,采取“小快灵”立法模式,不分章,共19条,内容涵盖适用范围和基本概念、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及设置要求、充电设施收费管理、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规定》明确电动车所有人、使用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对物业服务人及其他管理责任人、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及充电设施管理人的相关职责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充电设施经营人明码标价,分别标示电费和服务费标准,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规定》还对未落实价费分离要求、飞线充电、携带电动车及其蓄电池进电梯等行为设定了相应罚则。
《规定》获批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督促有关市直单位扎实有效开展法规实施宣传,确保法规文本规定能够落地见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更好地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26车友汇
来源:许昌消防
编辑:梁鑫文
审核:王淼
终审:田永杰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