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发展趋势、气象预报及《湘西自治州防汛应急预案》《湘西自治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湘西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州应安委决定:自8月4日9时起,同步启动防汛、地质灾害、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湘西高新区)和州应安委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防汛应急响应规定和要求,加强值班值守、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巡查排险、避险转移、抢险力量前置和救灾救助等工作。突出抓好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低洼地带、中小水库、骨干山塘、中小河流、旅游景区、切坡建房点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守,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提前转移危险区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湘西应急管理
一审:敏敏 二审:冰冰 三审:杨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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