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长城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该条例提到,天津建立健全与北京市、河北省的长城协同保护机制,协商长城保护修缮、开放利用等重大事项,共同提升区域长城保护整体水平。此前,北京市、河北省均已施行《长城保护条例》,对建立健全协同保护机制也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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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是我国首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据悉,天津是长城分布的15个省区市之一,天津行政区域内的长城是明蓟镇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遗产体系完整,资源类型丰富。天津高度重视长城保护工作,健全制度机制,明确保护措施,有效推动了长城的保护和利用,但也存在长城本体自然损毁、人为破坏时有发生。《天津市长城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长城保护管理措施,夯实了长城保护法治基础。

条例明确禁止:在长城上从事取土、取砖(石)或种植作物;刻划、涂污;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驾驶交通工具,或者利用交通工具等跨越长城;展示可能损坏长城的器具;有组织地在未辟为参观游览区的长城点段举行活动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天津行政区域内的长城共7大段176小段,均位于蓟州区下营镇。条例对天津市和蓟州区人民政府以及长城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职责作了规定,要求明确区域内长城点段的保护机构;对天津市和蓟州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进行规定,要求加强长城保护员队伍建设;并鼓励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展示长城考古发现、建造技艺、防御体系以及历史沿革等,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虚拟展示、智慧导览、沉浸式互动式体验等展示方式,宣传长城文化。

天津行政区域内长城东至河北省遵化市钻天峰,西连北京市平谷区将军关,部分长城点段位于省级行政区域交界处。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与北京市、河北省的长城协同保护机制,协商长城保护修缮、开放利用等重大事项,加强规划衔接、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共同提升区域长城保护整体水平。同时明确加强与长城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长城文化研究、长城保护修复技术交流、信息共享、联合宣传展示等工作,共享长城保护经验成果。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也有类似规定,而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也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与毗邻的长城沿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共同建立长城保护协调机制,协商长城保护重大事项,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胡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