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批准,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原部长、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原书记周仕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仕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企业搬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仕源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仕源开除党籍处分;由融水苗族自治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柳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十五届十四次全会已予以追认。

来源 融水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 刘景燕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陈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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