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丽娜此前反映的其他问题,尚未完全得到证实,有待邯郸当地及时给出有理有据的回应。
涉事法院
文|王仲昀
今天(8月4日),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网上反映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郭红波相关问题,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全面进行调查核查。经初步核查,网上反映不当言论通话录音确系郭红波本人,院党组已对郭红波作出停职处理决定。
下一步,我院将根据调查核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感谢社会各界监督与支持。
法院通报截图
执行局局长说了什么?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的最新通报,证实了此前网传的不当言论,的确是该院执行局局长郭红波在电话里说出的。
郭红波具体说了什么?根据新黄河8月3日报道,今年5月25日,是河北邯郸市委书记公开接访日。这一天,42岁的武丽娜前往反映胜诉多年执行难、以物抵债被恶意阻拦等问题。
当晚,丛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郭红波在10点26分至58分,先后三次电话联系了武丽娜。武丽娜提供的通话记录截图显示,三次通话最长一次持续了14分56秒。
通话记录截图
在电话里,郭红波以帮忙协调案件为由索要财物——称自己“缺钱”,让武丽娜“送点钱”。索贿未果后,郭红波反复拨打电话进行低俗骚扰,数次夸赞武丽娜“长得漂亮”,并称“冯院长喜欢你,我可以从中促成,你自己把握机会”。
这位执行局局长在电话里提到的“冯院长”,应为丛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志勇。新黄河报道显示,8月3日,冯志勇对此表示,“绝对不可能(对郭红波说这样的话)”。
《新民周刊》最新检索发现,目前上述法院官网上仍能查询到冯志勇相关信息,但已无郭红波相关内容。
法院官网上仍能查询到冯志勇相关信息
当事人维权多年,自称遭“暴力阻拦”
在电话里骚扰武丽娜的郭局长已经被停职,但武丽娜屡次上访希望解决的问题,目前看来仍没有结果。
这位当事人提出的胜诉多年执行难、以物抵债被恶意阻拦等问题,要追溯到十多年前的一桩工程。
新黄河报道显示,2012年和2013年,邯郸市邯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简称“邯一公司”)与河北文汇达印务有限公司(下简称“文汇达公司”)签订施工协议,约定邯一公司承包建设文汇达公司东厂区办公楼、研发楼及钢结构厂房。
此后,郑会民作为实际施工人,以“包工包料”形式参与项目施工,组织人员并垫付全部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一直在维权的武丽娜,当时和郑会民是夫妻关系。两人现已离婚,但仍由武丽娜在追讨相关钱款。
案件详情
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后,文汇达公司一直没有结清约定的工程款,后来郑会民将对方告上了法院,而邯郸临漳县法院曾判决文汇达公司分别向邯一公司、郑会民偿还工程款966万元和500万元。2019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维持原判。
但是,2019年8月,郑会民和邯一公司向临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案涉厂房早在2014年已被丛台区法院首封。2014年查封后,厂房却一直对外出租,产生了500万元租金。按照法律规定,这些租金属于查封财产的法定孳息,应当扣押用于清偿债务。
直到2025年12月,临漳县法院作出判决,确认郑会民有权在500万元范围内、邯一公司有权在966万元范围内,就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6年3月,两份民事调解书进一步确认:文汇达公司需向郑会民支付逾期付款利息627.75万元、工程尾款50万元及相关费用105.5万元;向邯一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198.8万元、工程尾款90.57万元及相关费用155万元。两份调解书均明确载明:“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可是这并未解决当事人的债务问题,所以才有了5月25日武丽娜在邯郸市委书记接访日前去反映问题。
按照武丽娜的说法,除了今年被郭红波言语骚扰,她还曾在维权过程中遭遇暴力阻拦。2025年6月24日,她自称应丛台区法院约访到场提交举报材料后,被多名法院工作人员围堵、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三天。第三日深夜,十余名男性工作人员对她实施暴力殴打,当众撕扯、扒掉她的上衣肆意羞辱,身体多处受伤,当晚被送往邯郸市第一医院救治。当时武丽娜的表哥在现场录像,部分视频被强制删除。
2025年7月3日,武丽娜曾向丛台区法院副院长闫帅反映自己被“暴力阻拦”
《新民周刊》在社交媒体上搜索发现,有一位IP地址在河北、用户名为“邯郸吃瓜群众”的网友,曾发布自拍视频。这位网友在视频里讲述的内容,与上述武丽娜对媒体透露的内容基本一致。记者尝试联系网友询问更多关于“暴力阻拦”的信息,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今年7月下旬,武丽娜已向邯郸市纪委监委举报了郭红波。目前郭红波相关的索贿与骚扰一事,已有了初步进展。但是武丽娜此前反映的其他问题,譬如“被十几个法院工作人员殴打羞辱”,尚未完全得到证实,也有待邯郸当地及时给出有理有据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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