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法院执行局郭局长深夜打电话给一名女性当事人。

不知道是利欲熏心,还是有恃无恐,局长在电话里赤裸裸地骚扰当事人——

我缺钱,你给我送点钱;

冯院长喜欢你,我可以从中促成,你自己把握机会。

我缺钱,你给我送点钱; 冯院长喜欢你,我可以从中促成,你自己把握机会。

对一名女性当事人来说,这番言论无异于双重压榨,有人好色,有人贪钱,横竖逃不过。

当事人作为债权人陷入执行难的困局已经有七年之久,之前因为案件曾经被法院司法拘留,并遭遇殴打。

这一次终究长了个心眼,做了录音取证。

媒体曝光后,局长矢口否认,说自己被诬陷了。

但是,说出去的话是收不回来的,当地法院很快就承认局长有“不当言论”。

局长是不是在给院长当“掮客”,鉴于局长没有公开的录音,姑且当成局长的一厢情愿。

但是,从这细节上也能看得出来,局长眼里的院长也不是什么清廉官员,起码是个好色之徒。

至于院长何以落得这么个形象,只能问局长了。

当然,局长最大的问题不是做淫媒,而是直接索贿。

这么多年的执行难,究竟难在哪里,由此也就看出端倪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自然执行难。

官员索贿各有各的索法,但是像局长这样在电话里明示对方拿钱的,非常罕见。

也只有确信对方不敢反抗,才会这么嚣张。

经过多年纠缠, 局长肯定是以为彻底拿捏住了对方,才会这样赤裸裸地提出各种非分非法的要求。

当事人大概已经对司法不抱希望,最终做出了破釜沉舟的反击。

舆情涌起,局长被迅速停职,如果没有那一句“冯院长喜欢你”,此事大概就以“不当言论”了结了。

现在,舆论顺藤摸瓜又盯住了新问题——冯院长是不是被冤枉的,有没有说过喜欢当事人。

打过官司的朋友都知道,法院裁判是非依据法律事实,而非客观事实。

从法律事实的角度讲,冯院长应该能轻松摆脱郭局长的指证,没有证据就谈不上法律事实。

但是,如果讨论客观事实,冯院长有没有和郭局长在私下深入交流的时候赞赏过当事人的姿色,很多人一定会有自己的清晰判断。

毕竟有些问题不需要证据,凭直觉就能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