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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机动车占道售卖 共建平安有序长江新区

长江新区城管局长江新区交管大队联合倡议书

各位流动摊贩、沿街商户、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全市机动车占道售卖专项整治统一部署,即日起至2026年底,我区城管、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整治机动车占道摆摊、违停堵路、高音噪音、车辆非法改装、遮挡号牌等违规行为。在此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致流动机动车摊贩

  1. 全区重点管控路口全面禁止机动车占道售卖;学校、医院、大型小区、商圈早晚高峰严禁沿路停车摆摊经营。

  2. 有经营需求请到政府划定临时便民疏导区规范经营,不占用消防通道,不挤占人车通行道路。

  3. 自觉做到摊在地净、垃圾自清,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杜绝噪音扰民。

  4. 不私自改装经营车辆,不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劝导、检查。

二、致沿街经营商户

  1. 所有货品、经营工具全部进店,严禁出店经营、占道堆放杂物。

  2.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及时清扫门前垃圾油污;避开早晚高峰装卸货物,不长期占用道路。

三、致全体市民群众

  1. 优先选择正规门店、合规便民疏导区消费,自觉抵制道路占道流动摊点。

  2. 如发现机动车占道售卖、噪音扰民、违停停车、车辆改装等乱象,可拨打12345政务热线举报反馈。

四、违法处罚提示(一)城管部门相关处罚

  1. 擅自占道经营、出店堆物拒不整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 高音喇叭揽客噪音扰民:最高可罚款20万元,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业。(二)交管部门相关处罚

  3. 占道违规停车:罚款100元,车辆可拖移;

  4.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记9分,罚款200元;

  5. 非法改装机动车:最高罚款2000元。

温馨提示本次整治坚持疏堵并举,文明执法,实行“温馨提示、教育责改、行政处罚”三步执法模式,首次违规以劝导教育为主。

武汉长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长江新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