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观点网讯: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企联/市企协、市工商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推进带薪年休假应休尽休,引导错峰休假。
通知明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年休假,包括在同一单位或不同单位连续工作的情形。企业不得因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2个月而不落实休假权益。
根据通知,累计工作时间将依据档案记载、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综合确定,并按规定计算年休假天数。
通知要求统筹落实因工未休假职工、新招用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派遣职工等的休假权益,确保全体职工应休尽休。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