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网8月4日讯(记者 韩俏)8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黑龙江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情况及在助推医养结合发展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黑龙江省医保局副局长岳海为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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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保局副局长岳海为

岳海为介绍,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基于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的深刻判断,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作出系列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为加快建立制度、推进制度实施指明了方向。2017年,齐齐哈尔市作为黑龙江省唯一、全国15个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先行探索,10年试点已累计让6520名重度失能群众感受到政策的温度。

中办国办《意见》以及国家实施方案印发后,在省委、省政府统筹部署下,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力指导下,我省从试点探索转向全面建制,省政府工作报告把“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重要民生任务。目前全省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各项前置筹备工作已经就绪,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省级政策体系已经搭建。《黑龙江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已获国家层面批复,即将正式印发,同步配套出台护理服务机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省级经办规程、协议管理等制度,形成了省级层面“1+N”完整政策框架,对筹资、参保、评估、待遇、监管、经办等全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是明确全域建制分步实施路径。全省各统筹区均已制定了建制“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8年,我省各统筹区将进行分步实施,逐步实现制度全覆盖。其中,今年年底前,哈尔滨、牡丹江2个统筹区完成建制准备工作,试点城市齐齐哈尔推动参保扩面,省本级纳入属地哈尔滨市经办管理。三是基础工作逐步夯实。前期,已组织各统筹区对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人员、困难群体、18周岁以下人员等6类参保人群及重度失能人员、评估机构、护理机构等数量进行了摸底。同时,完成了20年中长期基金测算,为制度运行提供数据支撑。四是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省已围绕经办规程、失能评估、护理服务等开展了专题培训,并组织了四次长期照护师全国统一考试,381人通过考试,填补了专业服务力量空白。

结合省级实施方案,我省将在三个方面发力助推医养结合发展:一是实施定点准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按规定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二是打通服务链条,推动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三类服务有序衔接。三是强化政策协同,用长护险需求牵引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扩容,破解龙江“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实社会难题。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以长期护理保险全面建制为契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深化与民政、财政、人社、农业农村、卫健、税务、残联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医养结合深度融合,不断扩大护理服务供给,切实减轻失能家庭负担,不断提升龙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