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武义县通报3起校外培训违规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为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行动,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我县查处的3起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一

2026年7月17日,武义县教育局检查发现,武义县恩佑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法人朱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MA2M1X9N1E,地址:武义县温泉路222号)在未取得办学许可情况下组织63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规定。

针对该行为,武义县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一是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警告;二是限时退还所收费用;三是将该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回头看”。

案例二

2026年7月21日,武义县教育局暗访发现,占某某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树人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在武义县新兴路191号组织30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规定。

针对该行为,武义县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一是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举办学科类培训,并予以警告;二是限时退还所收费用;三是将该地址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回头看”。

案例三

2026年7月28日,武义县教育局接群众举报,武义县桐琴镇琴山佳苑一幢1单元904室有学生出入,疑似开展违规补课。经现场检查,有25名学生正在接受作业辅导,负责人杨某某未取得办学许可、营业执照,其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规定。

针对该行为,武义县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一是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警告;二是限时退还所收费用;三是将该地址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回头看”。

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无证培训、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及安排在休息日、节假日和寒暑假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请自觉抵制,不要让孩子参与。同时,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要严守国家法规与“双减”政策,坚守合规底线,依法诚信经营。县“双减”专班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严查各类违规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并提供线索,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来源:武义教育

近期热点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