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局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8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木材收购行为加强生态林保护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林业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经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会办意见,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部署要求,始终将森林资源保护作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抓实森林资源监管、涉林违法案件查处整治、部门协同治理等重点工作,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严守政策底线,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
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国家林业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持续规范林地、林木采伐全流程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紧扣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公益林区划管控要求,精准规范公益林采伐方式、采伐强度,严禁超范围、超限额、超强度违规采伐公益林林木。二是落实木材加工行业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监管,依法查处木材收购、加工、运输各环节违法行为,筑牢行业监管底线。三是从严管控森林资源,持续保持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高压态势,常态化查处整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体系。
(二)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
全省林业、公安部门密切协同,始终保持涉林领域执法震慑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护绿”“昆仑”“春风”等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查处整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一是精准开展线索摸排,聚焦生态林集中分布区、木材收购加工重点区域等重点,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二是聚力破案攻坚,紧盯森林资源盗伐滥伐源头及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销赃等关键流通环节,2025年全省林业系统共查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违法行政案件85起,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信阳商城雷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平顶山鲁山非法收购滥伐林木案等一批典型案件,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三是提升精准打击效能,依托大数据研判、线索溯源等信息化手段,实现涉林违法全链条精准打击,有效斩断“盗伐滥伐—非法运输—非法销赃”黑色利益链条。
(三)深化协同共治,构建多部门联动格局
建立健全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常态化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分散监管向协同共治转变。一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聚焦木材收购加工企业、苗木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全面核查木材原料来源合法性,对违法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置。二是健全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机制,公安部门及时通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度短板,推动各部门靶向整改、补齐治理弱项。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推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凝聚社会监督力量,全面构建严打严防、共建共治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格局。
二、对建议内容的逐条回应
(一)聚焦明确禁令,全方位切断非法销赃渠道
始终将严禁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木材作为行业管理的刚性底线要求,从严规范木材收购经营行为。一是明确经营禁止性规定,明令全省各类木材收购站点、加工企业严禁收购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的木材,重点严控松树、栎木等生态林树种收购行为,明确木材出售方必须提供合规有效的采伐许可证,清晰标注木材树种、采伐地点、采伐数量等关键信息,确保来源可查、合规可溯。二是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 三是健全长效制度规范,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研究专项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木材收购禁止性条款,明晰各方权责、明确法律追责标准,从制度层面彻底封堵非法木材销赃通道。
(二)聚焦精准监管,严格落实收购台账溯源制度
全面推行木材经营加工主体原料收购台账管理制度,实现木材收购流程规范化、溯源常态化。一是统一台账登记标准,各经营主体详实记录每批次木材的树种、数量、采伐来源、运输车辆信息、出售人身份信息,同步留存采伐许可、运输凭证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确保台账信息完整、真实、可追溯。二是强化常态化督查核查,林业执法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抽查等方式,重点核查台账登记的真实性、完整性,对松树等生态林树种收购记录逐项溯源核验,严防虚假台账、空白台账规避监管。三是赋能智慧监管升级,下一步,将探索搭建区域性木材流通信息化监管平台,打通木材收购、运输、加工全流程监管数据,实现全链条线上追溯、动态监管,全面提升行业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聚焦从严惩处,筑牢依法依规震慑防线
始终坚持对非法收购生态林木材行为“零容忍、严查处”,持续加大执法惩戒力度。一是从严依法追责,对查实的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生态林木材违法行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没收涉案木材及违法所得,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二是强化典型警示教育,定期公开曝光涉林违法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切实提升执法震慑力。三是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涉林违法案件移送、联合核查、协同追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确保各类涉林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持续营造“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法治环境。
(四)聚焦普法引导,压实经营主体守法责任
持续常态化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夯实行业守法经营根基。一是开展精准靶向普法,聚焦木材收购加工集中区域、重点林区周边,面向经营主体负责人、从业人员开展专题普法宣讲,清晰告知木材经营法定责任、禁止行为及违法法律后果。二是压实主体自律责任,引导木材经营主体树立“合法经营、生态有责”的理念,自觉抵制非法木材交易,主动守护森林生态资源。三是拓宽普法宣传维度,下一步,将依托全国生态日、植树节等重要节点,通过政策宣讲、案例解读、线上科普等多元形式,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实效性,持续增强经营主体守法意识和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聚焦协同联动,健全联防共治工作机制
构建多部门协同治理工作体系,持续完善生态林保护联防共治格局。一是深化常态化执法协作,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常态化开展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合执法,对涉林违法犯罪实行全链条、闭环式打击。二是抓实源头综合治理,针对案件查办、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监管短板,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推动靶向整改、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涉林风险隐患。三是完善社会共治体系,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部门协作流程、固化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同时持续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激活社会监督力量,构建政府监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全方位生态林保护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聚焦木材收购监管、森林资源保护关键环节,补短板、强弱项、建长效,持续巩固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成效。一是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森林督查、“昆仑”等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持续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收购、违法运输生态林林木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二是健全制度监管体系,加快出台木材收购管理相关规定,完善木材采伐、收购、运输、加工全流程监管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规范行业秩序。三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强化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执法联动,凝聚监管合力、提升治理效能。四是强化普法引导管控,持续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压紧压实经营主体守法责任,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生态保护,坚决守护全省森林生态资源,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注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6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林业局 0371-65931355
联系人:罗洪涛
邮政编码:450001
建议正文:
关于严格规范木材收购行为加强生态林保护的建议
一、现状及背景
在日常深入基层的调研中,我关注到我省部分乡镇、农村地区的木材收购点(站)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其主要收购对象虽为杨树等商品用材林,但存在非法收购来源不明、疑似盗伐的松树木材的情况。松树作为重要的生态林树种,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区域生态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生态林(包括松树林)实行严格的禁伐或限伐保护制度,盗伐、滥伐生态林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收购行为实质上为盗伐生态林的违法行为提供了销赃渠道和市场动力,形成了“盗伐-非法运输-销赃”的利益链,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保护的管理秩序,削弱了生态保护成效,给森林生态安全带来隐患。
二、提出的建议
为从源头遏制盗伐生态林行为,切实守护好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特提出如下建议:
1.明确禁令,切断非法销赃渠道。建议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明确规定,要求全省所有木材收购点(站)、木材加工企业等经营单位,严禁收购来源不明的木材,特别强调禁止收购松树等生态林树种的木材,除非出售方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需明确标注树种、地点、数量等,且符合生态林采伐的相关特别规定)。将“不得非法收购生态林木材”作为木材经营许可证审核、年检的必备条件和高压线。
2.强化监管,落实收购台账制度。严格落实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建立原料收购台账的制度。台账必须详细记录每批次木材的树种、数量、来源(具体到县、乡、村及林权权利人)、运输车辆信息、出售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并附上对应的合法采伐或运输证明文件复印件。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的频次与力度,重点核查台账的真实性、完整性,特别是对松树等敏感树种的收购记录进行溯源核查。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区域性木材流通监管平台。
3.加大惩处,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对查实的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生态林木材(特别是松树)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收非法收购的木材及违法所得,并处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收购方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定期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4.加强宣传,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在全省范围内,特别是木材收购加工集中区域和林区周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向所有木材收购点、加工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和违法后果,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引导树立保护生态、合法经营的意识,使其认识到非法收购生态林木材的严重危害性和法律风险,自觉抵制非法木材交易。
5.协同联动,建立联防共治机制。建立健全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多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合执法。对发现的盗伐生态林案件,要深挖彻查背后的非法收购、运输环节,做到全链条打击。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通过实施以上措施,旨在坚决斩断盗伐生态林资源的非法利益链条,从市场需求侧有效遏制盗伐动机,从根本上减少盗伐松树等生态林案件的发生。这不仅是对违法收购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森林资源,特别是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林的有力保护,必将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来源:河南省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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