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婚外胚胎的纠纷,把婚姻中背叛的事情、法律界限以及医院责任都推向了风口浪尖。人们原本认为,如果原来的配偶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话,那么这颗不应该存在的胚胎也应该被销毁。但是涉事医院公开放话之后,事情却发展成了完全相反的情况。原配的心愿大概要落空了吧。
医院发出的第一条信息就让大家大跌眼镜:它只是进行形式审查,并不关心证件真伪。
很多网友都会提出同样的一个问题:假的结婚证都可以建档,那么医院有没有责任呢?但是实际情况是,医院既没有权限和民政部门对接婚姻登记系统,也没有能力逐本核验真伪。工作人员所能做的就是看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缺少什么页面、钢印是否清楚。遇到高仿的假证件的时候,用肉眼看的话是分不清真假的。也就是说,医院已经履行了“看得见”的审核责任,但是不能够承担“看不见”的真假鉴别。有人认为这是推卸责任的行为,但是换个角度看问题的话,如果医院能够查询到民政内部网络的话,那么就更加可怕了——医疗系统和婚姻系统打通之后,涉及到多少个人隐私呢?因此,这个信号所代表的问题,在制度的设计上就存在一个普遍存在的难题:医疗机构应该对使用假证件的行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人们通常认为,丈夫在婚内的出轨行为以及和第三者生下胚胎的行为都是对婚姻的一种背叛,所以原来的配偶有权要求毁掉。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胚胎属于一种特殊的存在。它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一般的物品,它的处分权归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原配既不是精子和卵子的提供者,也不是胚胎直接的权利人,即使她遭受了多么大的委屈,也无法越过这个程序上的门槛。这样的逻辑使很多人难以接受——难道婚外生育的孩子,原来的配偶就不能过问吗?但是法律就是这样的,它不会因为你婚姻中的谁对谁错而有所不同,只会根据权利主体来判定。这就产生了一个第三种信号。
第三个信号就是表面说是“医院不想站队”,其实是在告诫大家:感情上对错不能代替法律上的空白。
舆论很容易一厢情愿地认为原配法妻子、第三者插足、丈夫又造假,那么胚胎就应该被消灭。但是医院不敢动,不是因为它胆小,而是因为它没有得到任何一方明确的授权。销毁一个胚胎要比销毁一份文件更严重一些,如果操作不规范的话,医院就会变成新的被告。因此,事情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警方对造假者进行了处罚,但是胚胎的处理权却悬而未决。原配所要求的“销毁”一直没有动静,而且法律对于这样一种新的纠纷也没有可以参考的标准答案。
这个案子发展到现在,其实已经把人们的情绪带到了更深一层——在婚姻中,当信任被破坏之后,究竟还有什么呢?
有人会替原配不值,认为她拼命地去维权,但是最后还是没有什么效果。有人对医院产生怀疑,认为既然收了钱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有一些人开始考虑,在不知不觉中被培育出来的胚胎们,它们连人也不是,但是已经搅乱了几个家庭的生活。这种混乱的感觉正好反映出现代伦理、法律不能及时地适应技术发展的情况。
其实医院发出的这三条信号,每一条都代表着一个残酷的事实:原配的“心愿”能否实现,并不取决于她有多占理。按照目前的规定,在这个框架之内,受害者的感情是不能够用作权利来换取的。人们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但是规则就是这样的——它不负责任地去解决所有的道德困境,只负责守住一条底线:任何人不能因为说了一句“我受委屈了”就单方面处理别人的财物。
但是该案件的具体情况还处在司法程序中,并且网上传播的一些说法不一定准确。目前没有官方渠道公布最后的处理结果,所有的信息都必须依靠有权部门的通报来确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情已经撕开了一个口子:当技术走得比法律快的时候,当人的心变得比纸还要脆弱的时候,那些被冷冻在液氮罐里的胚胎究竟应该由谁来负责呢?其实这才是最应该被所有人去思考的问题。
感情可以降温,胚胎可以冷冻,但是问题并不会自己消失。在等待判决的时候,希望每一个旁观者都能够想清楚一件事情:婚姻并不是一张纸上的证书,而是在日常生活当中两个人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信任。有的人为了自己的私欲而践踏它,有的人为了生存下去而捍卫它,但是规则的缺乏又使后者经常受到挫折。一场因为一个胚胎而引起的波澜,还没有结束的时候。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