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8月4日电 (记者庞革平、张云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广西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广西将在2028年底前建立适应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着力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社会难题。
方案明确,在制度起步阶段,将优先保障需求最迫切、家庭负担最重的重度失能人员,未来再按国家规定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在资金筹集方面,广西实行0.3%左右的基准费率制,缴费基数与收入挂钩。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不用缴费,跟随父母参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视同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缴纳本人及近亲属参加长护险的费用。政府还将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困难人群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或60%的资助。
长护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原则上不直接发放现金,而是提供统一的护理服务。在报销比例上,按居民参保的基金支付50%左右,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含退休人员)基金支付70%左右。
《 人民日报 》( 2026年08月05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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