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阳曲县新增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

公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全县货车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准确反映企业信息,方便监管单位对其实施有效监管,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阳曲县治超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场)站。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省政府301号令)要求,现对阳曲县新增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双超”行为的发生,确保阳曲县源头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阳曲县新增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

阳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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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李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