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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在朋友圈吐槽前老板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小刘(化名)从公司离职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动态,称前老板老蔡(化名)“一股老人味”等,老蔡将其诉至浦东法院。经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做大量工作,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

“00后”小刘从公司离职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动态,称前老板老蔡“四十岁的老登”“一股老人味”,还称老蔡“企图占她便宜”“锲而不舍展示魅力”“故意拖着工资搞心态”“逼迫离职”等,并在文末配以带有嘲讽意味的语句“祝你有个安详的晚年吧”。因认为小刘的行为侵犯自身名誉权,老蔡将其诉至浦东法院。

老蔡诉称,小刘在朋友圈的发文使用带有年龄歧视、人格贬损的侮辱词汇,虚构职场骚扰、恶意欠薪等不实信息,严重降低自身社会评价,已构成名誉权侵权,遂要求小刘删除相关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共计5000余元。

小刘辩称,自己并无刻意诋毁对方的主观恶意,且朋友圈已设置“仅前同事可见”“三天可见”,传播范围有限,不构成侵权。

本案承办法官结合在案证据和双方的相关主张初步认为,小刘在朋友圈公开称老蔡为“四十岁老登”,搭配“老人味”等表述,带有年龄贬损的意味,超出合理表达的范畴。关于老蔡“企图占便宜”“故意拖工资”“逼迫离职”等负面陈述,小刘均未能提交证据予以佐证。小刘虽限定朋友圈可见人群、设置三天可见,但涉案言论仍在原同事这一特定社交圈层传播,极易导致老蔡社会评价降低,存在侵害其名誉权的可能。

承办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小刘意识到自己发表的内容确有不当。考虑到小刘暂无收入、经济承压,同时老蔡核心诉求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法官、调解员逐步明确了调解思路,并与双方进行了充分沟通。经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小刘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目前,小刘已全部履行完毕。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